《深圳市“互联网+”行动计划》
-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 2015/12/3 17:27:0814600
深圳市“互联网+”行动计划
为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化创新型城市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深圳打造成为信息港,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按照省委书记关于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战略和总抓手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组织、要素配置、产品形态和商业服务模式的优化和集成作用,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金融、商贸、交通、物流、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融合创新,以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手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再造我市经济形态和创新形态,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优化全体市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到2020年,建成具有先进水平的网络基础设施,使深圳成为重要的信息港;孵化培育一大批网络创新企业,形成的互联网产业和服务集聚基地,的信息经济体;在互联网技术推动下,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激发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实现机器、数据和人的实时交流互动、泛在连接与全面智慧化,使我市进入一个感知无处不在、联接无处不在、数据*、计算*的“万物互联”时代;企业内外实现网络化、协同化的生产组织模式;劳动者就业的多样性、个性化和工作场所的家庭化、组织机构的扁平化得到增强;规模化定制、柔性化制造、跨界式融合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模式。
二、工作任务
(一)互联网+制造。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形成制造业网络化生态体系,促进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集聚与对接,实现全社会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提高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
促进互联网与设计、制造过程融合。以智能化、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敏捷制造为方向,对传统企业设计、生产流程进行再造;推广应用基于云计算服务模式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计算机辅助工程以及虚拟设计制造等信息技术,实现产品设计数字化;推广精益生产、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网络化制造,实现工艺设计、加工制造、过程协同、质量控制、物料配送和产品管理等生产制造环节的要素配置、过程组织等的信息交互、集成协作,支撑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提升生产制造水平和效能。
促进互联网与企业经营管理融合。以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为基础,在资源配置层面,围绕外部协作、内部计划、及时响应等关键环节推进智慧化,提高企业市场响应效率;在管理决策层面,以信息管理为基础,围绕产品市场与客户关系、人力资源与资本运作、发展战略与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推进信息化;建立基于云计算服务平台的应用业务流程重组、企业资源管理、计算机决策支持、数据挖掘、商业智能、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知识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全流程管理信息化,提高企业管理和决策科学化水平。
促进互联网与产品后制造服务的融合。强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市场销售及售后服务各环节的应用,构建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化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产品在线、实时、远程服务升级,提供在线监控维护、在线应急处置等创新应用机制,建立以用户为中心、平台化服务、社会化参与、开放共享的新型产品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经贸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二)互联网+金融。
促进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全面融合与创新发展,为大众提供安全、便捷、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
推动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线上、线下的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搭建安全、的在线支付平台,开展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推动P2P、融资等金融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满足创新创业企业和早期创新成果多元化投资需求。推动电子商务机构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子商务供应链业务。
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渠道。促进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和金融电商等金融机构。鼓励前海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新型运营模式。推动互联网企业通过发起设立、并购重组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股权投资、要素平台等新型金融机构。推动互联网企业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线上线下资源优势,发起或参与设立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融资、电商金融等机构。
推动金融业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推动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传统金融业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和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积极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网络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机制。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前海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
(三)互联网+商贸。
推进互联网和商贸结合,缩短供需距离,密切供需关系,满足网络化消费需求,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和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
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搭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加快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提供安全、标准、定制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融入行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发挥在产业链中的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商务模式,扩展发展空间,提高市场反应能力。
促进传统商贸企业电商化发展。支持大型零售企业、专业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提供平台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电子商务系统,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推动量身定制,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产品,促进用户需求和价值体验为核心的新消费模式及新商业模式发展;支持商品、社区团购、按需定制等模式,提升电子商务价值链;完善服装、珠宝、钟表、家具等重点传统行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优化研发、生产、物流等资源配置。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化发展,发起、参与多边、双边或区域电子商务交流合作,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建立我市电子商务企业与组织和机构互认的电子商务信用机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物品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结算、关税缴交等环节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流程;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做大做强自有品牌。
(牵头单位:市经贸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口岸办、前海管理局,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外汇管理局)
(四)互联网+物流。
以互联网优化物流,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企业和生产企业紧密结合,提升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推广应用物流信息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推广统一标识系统和国家物品编码标准,研究制定物联网编码标识标准体系,推动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广射频识别、多维条码、卫星定位、货物跟踪等信息技术在物流企业、物流基地和物流监管部门中的应用;实现物流信息系统的自动数据采集和系统间数据交换与资源共享,促进物流活动的社会化、现代化和合理化,实现“货畅其流”。保障物流企业与国内外合作伙伴之间数据传递的准确、及时和,提高我市现代物流及供应链运作效率。
提高物流行业的信息互联水平。在法律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组织新模式,支持物流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促进跨行业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支持跨行业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多式联运和物流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回收和循环利用网购商品包装物;发挥核心物流企业对行业资源的整合能力,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打通物流信息链,推进全程透明可视化管理,优化物流行业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品质。
提高物流装备及信息化水平。鼓励物流企业建设现代化仓储设施,对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政货运、管道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及仓储领域中的物流基础设施及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综合集成,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等新技术应用,建成若干个仓储自动化程度高、货物物流对接能力强的统一物流和仓储服务平台,形成透明、信息对称、价格公开、标准统一的社会化现代物流体系,促进物流资源利用的平衡化和大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经贸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金融办)
(五)互联网+交通。
通过传感、控制、信息、通信、计算机等技术的系统集成和应用,在互联网框架下构筑新型的人、车、路、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关系,实现、实时、准确、安全、节能的交通目标。
优化交通感知系统。完善道路、车辆、换乘站、停车场等的传感和传输体系,建立基于城市数字化地图的流量监测、信号诱导、车牌识别等交通感知系统,监测交通事故、异常停车、车辆拥堵、车辆逆行、道路塌陷等异常事件,以文字、图片、视频、地图等形式,为出行者、管理者提供静态、动态的交通信息,实现交通信息感知的网络化、数字化和可视化。
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交通信息系统。依托交通感知网络、移动互联网终端,实时提供道路交通信息、换乘信息、气象信息、停车场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使出行者根据相关信息选择出行方式、出行路线,使公共交通更加安全、便捷、经济。
建设统一的交通管理系统。依托交通感知网络、大型计算机,获取和处理交通状况、交通事故、气象信息和环境数据,实现信号调整、车辆诱导、道路管制、事故处理与紧急救援的实时智能化监管。
建设基于互联网的车辆控制系统。推动建立车辆身份识别、新型动力转换、车内车外互联的车联网生态体系;开发帮助驾驶员实现危险警告、障碍物规避等自动驾驶技术,使车辆行驶更加安全、。
建立互联互通的电子收费系统。按照国家汽车电子标识相关标准,开发车载装置与收费站间的高速短程通讯技术,推进收费站装置与银行结算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高速公路及路桥的不停车收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