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5/5/20 13:40:4540319
(八)智慧电网标准化推进工程(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配合单位:省发改委(能源局)、省经信委、省、省能源集团等)
——建立健全智慧电网标准体系。构建包括基础、技术、管理、安全、服务等子体系的标准体系。着重制定新能源并网、智能配电等相关标准。
——抓好新能源并网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新能源接入电网、新能源并网特性测试、新能源并网运行控制、新能源监控系统及监控设备等标准制修订,保证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抓好智能配电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控制、主站系统系列功能规范和配电自动化设备等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配电分布式电源及配电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并网特性测试、运行控制、监控系统功能规范及监控设备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预期目标:建立健全智慧电网标准体系,制定一批新能源并网、智能配电等标准,推动全省智慧电网建设。
(九)智慧交通标准化推进工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经信委、省等)
——建立健全智慧交通标准体系。着重制定通用、基础信息编码、数字地图与定位、专用通信、信息服务及线路诱导、交通管理与紧急事件管理、电子收费、综合运输及运输管理等相关标准。
——抓好智能交通系统通用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有关报告编制方法,审查规程,通用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等方面的标准修订。
——抓好基础信息编码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ITS信息、出行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运营管理部门、车辆、运输线路、交通运输管理与控制等的分类、代码、编码规则及数据词典等方面的标准修制订。
——抓好数字地图及定位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数字地图信息分类、编码、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数据更新、车辆定位技术要求、定位信息交换、定位设备技术条件等方面的标准修制订。
——抓好专用通信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电子收费、停车、信号优先控制、车辆间专用短程通信技术条件和信息交换,以及交通运输专用集群通信系统技术条件和车内显示设备、交通监控等设备通信接口等标准修制订。
——抓好信息服务及线路诱导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信息服务(包括线路诱导、公交、停车、交通状况、多式联运、紧急事件等服务)的定义、编码、数据词典、数据格式和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修制订。
——抓好交通管理与紧急事件管理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交通紧急事件、交通违章、事故、交通管理设备等的分类、代码、编码、外场设备、交通管理中心、交通事故、紧急事件、停车管理、排放、交通需求等信息交换、交通管理外场设备技术条件的标准修制订。
——抓好电子收费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电子收费信息交换,安全管理,设备技术条件,测试及管理规程,电子收费清算等标准修制订。
——抓好综合运输及运输管理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货运电子数据交换(EDI),危险品运输、货运、客运、多式联运信息交换,车辆与管理中心间信息交换、管理中心与外系统间信息交换、车辆调度和多式联运服务等标准制修订。
预期目标:建立健全智慧交通标准体系,制定一批智能交通信息系统、专用通信等急需标准,提高全省智慧交通标准化工作水平。
(十)智慧安居标准化推进工程(责任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政法委、省建设厅、省安监局、省经信委、省等)
——建立健全智慧安居标准体系。构建基础、专用、通用标准体系,着重制定安防、社区、家居等相关标准。
——抓好管理方面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交通综合信息、智能交通应用、集成指挥调度、交通信息服务等交通管理类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消防监督、消防预警、消防指挥、公共服务、单兵装备等消防管理类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人口管理、网上服务、疑犯追踪管理等治安管理类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舆情管控、网络安全监管等舆情管理类标准制修订。
——抓好服务方面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市民服务、校园安全、社区互助等标准制修订,提升服务水平。
——抓好安防方面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卡口、公共停车防盗等公共安全防控类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家居安防、社区农村安防、社会单位安防、沿街商铺安防等区域报警防控标准制修订,提升智慧安防水平。
——抓好应急方面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城市应急联动、综合处置等标准制修订,提升智慧应急水平。
预期目标:建立健全智慧安居标准体系,制定一批智慧安居管理、服务、安防、应急等标准,推动全省智慧安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