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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3/4 10:20:1819212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确定15个重点领域的“互联网+”行动。其中,“互联网+”益民服务中要求到2018年,福建省基本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教育、民政、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对城乡的全覆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下为文件全文: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充分释放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潜力,积极构筑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大力培育分享经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将发展“互联网+”作为数字福建建设重要内容,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跨越、安全有序的推进原则,坚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公共服务两个维度推进,坚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理念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着力发挥互联网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的平台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挖掘和释放互联网潜力活力,提升益民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各领域进一步融合发展,成为改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重要手段,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互联网+”成为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经济社会运行高度网络化。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基本形成,信息社会初步建立。
  
  三、重点领域“互联网+”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行动目标。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到2018年,建成150家以上互联网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向企业全面开放省内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20个以上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平台入口、计算能力等资源,向社会开放市级以上大型科研基础设施。
  
  2.主要任务
  
  强化创业创新支撑。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支持在软件园区、高等院校组建开源社区;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打造不少于1家互联网创业创新示范中心,推进示范创新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创业创新网络体系。建设位置、物联网、视频、多卡融合、数据应用等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为互联网创新应用提供底层能力支撑。
  
  探索开放式创新。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推动互联网经济重点领域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整合“6·18”相关技术与资源,引导建立社会各界交流合作平台,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人社厅、商务厅等(列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1.行动目标。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为抓手,加快构筑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制造业新基础,培育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到2018年,培育省级以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50家,力争全省工业互联网产业实现业务收入超过600亿元。
  
  2.主要任务
  
  推广个性化定制。在纺织、服装、制鞋、家具、建材等领域,鼓励企业面向市场多样化需求,提供消费者和客户需要的高质量中个性化需求产品,在设计、制造、物流、服务等环节植入客户参与界面,实现客户深度参与的定制化生产。搭建面向制造业的众包设计平台,实现设计能力的集聚、共享和动态配置。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包设计、柔性制造、全生命周期服务型制造等新型生产模式。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全面推广“数控一代”,扩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范围,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加快发展自主智能制造技术和产品,推广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3D打印装备、智能化生产线等智能制造装备与技术。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面向产业链的公共信息和业务协作平台、技术研发和资源服务平台、面向产业集聚的供应链平台等建设。加强工业大数据的开发与利用,构建开放、共享、协作的智能制造产业生态。
  
  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推动工业技术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控制技术的集成创新,引导企业通过集成应用,形成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型能力,实现生产管理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加速工业企业向互联网迁移,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
  
  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工业控制系统示范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企业与矿山、机械制造、发电、环保等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合作,基于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建设安全可靠工业控制系统产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共同牵头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1.行动目标。全面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融合发展。到2018年,“互联网+”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不断完善。
  
  2.主要任务
  
  培育现代农业生产新模式。提升农业企业的标准化种养、现代化加工、电商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物联网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建设一批智能化生产控制、质量追溯、远程监管的应用示范项目,建立农业监测环境系统和农业物联网测控体系。在农场、果园、渔场、林场实施智慧化示范工程。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农业生产由生产向消费导向转变。
  
  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农业气象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植物疫病、农业资源环境污染等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农资监管信息化网络,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加强农村信息站点建设,实现信息到户、服务方便到村,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等
  
  (四)“互联网+”智慧能源
  
  1.行动目标。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推动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到2018年,关键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基本完成,电力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
  
  推进能源生产调度管理智能化。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管理调度公共平台,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加快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实现资源能耗数据在线监控。鼓励能源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设备状态、电能负载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预测,开展调度、故障判断和预测性维护。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加强智能楼宇建设,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平台。
  
  探索能源交易和消费新模式。争取国家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区域试点,开展绿色电力点对点交易、实施配送和结算。发展智能电表、智能燃气表等智能计量仪器。进一步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协调匹配,推进能源消费智能化。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家庭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推广家庭能源管理APP和智能终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发展电网通信新型业务。推广实施电力光纤到户,建设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探索开展电网和通信网同缆传输、共建共享。优化电力通信光纤传输网络,支撑云计算等新业务应用。适应智能电网、清洁能源发展对电力通信新要求,建设电力宽带无线通信专网。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电力公司等
  
  (五)“互联网+”普惠金融
  
  1.行动目标。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租赁的融合和创新。到2018年,培育我省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或平台100家以上,互联网金融年营业收入超300亿元。
  
  2.主要任务
  
  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搭建安全、的在线支付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机构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电子商务供应链业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
  
  推动传统金融创新发展。支持传统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网络银行、借贷、、证券、保险及理财产品销售、网络消费信贷等金融新模式。推动我省传统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产品、技术、服务创新,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链。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全牌照控股集团,鼓励金融企业探索互联网新型运营模式。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审查、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等制度,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数据统计、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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