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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3/4 10:20:1819214
  (九)“互联网+”现代商贸
  
  1.行动目标。推进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化融合。到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95%以上,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物流、冷链、仓储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
  
  2.主要任务
  
  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开展跨境电商试点,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检疫、收付汇和退(免)税管理等平台与应用系统,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完善支付、物流、通关等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福州(平潭)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依托平潭对台海上航线便利,拓建经由中国台湾进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通路,引导对台贸易货物向我省口岸集聚。鼓励展览企业建设网上展示交易平台。推进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推动我省成为全国跨境电商聚集区和对台电商枢纽。
  
  积极发展农村电商。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开展国家、省级农村电子商务进村示范建设,支持利用我省现有资源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激活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平台建设,构建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网货下乡的物流配送渠道。
  
  大力发展行业电商。推动我省传统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转型,加快商贸服务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重点培育、整合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闽货网上专业市场。鼓励行业供应链向行业电商平台发展,培育一批独立运行的第三方电商。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引进、利用主流第三方平台开展“闽货网上行”,联合建立闽货专区、专馆。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人社厅、福州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十)“互联网+”便捷交通
  
  1.行动目标。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强化交通治理。到2018年,初步构建信息资源在线集成、行业管理协同互联、综合运输一体、信息服务便捷多样的智慧交通体系,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治理能力。
  
  2.主要任务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推进智慧路网建设,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应用中心,构建全省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的智能交通的感知与传送网络。推进位置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应用。优化各类智能终端在公路、铁路、航道、港口、机场、城市公交线网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布局与应用,加强对车辆、船舶等运载装备的卫星定位、智能监测和无线网覆盖,推进营运车辆、渔船终端北斗化改造,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
  
  提升交通出行信息服务能力。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发展实时交通信息查询、实时导航、交通事故预警、道路快速救援等智能交通服务,为公众提供覆盖全省交通信息的“一站式”服务。推进电子客票全省覆盖,推广公共交通一卡通、移动支付、电子客票和电子检票,提升交通支付智能化水平。推进行业基础数据等高价值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机构开展创新应用,促进降低物流成本和保障交通安全快捷。
  
  提高交通运输治理水平。强化交通运输信息共享,推进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监管系统联网,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交换和监管联动,实现对车辆、船舶等运载装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构建综合交通一体化运行监测支撑体系。推动全省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一体化,加强与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加快建设省交通应急处置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海洋渔业厅、公安厅、铁办等
  
  (十一)“互联网+”绿色生态
  
  1.行动目标。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到2018年,初步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2.主要任务
  
  “互联网+”环保。进一步完善环保、国土、水利、海洋、农业、林业、交通、建设、气象等部门之间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整合汇聚生态环境大数据,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排污现场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连续在线监控监测,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建立全省环保数据资源中心,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强化企业环境监管。构建环境信息通用数据库,建设环境风险及预警信息平台,加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善电子废物跟踪体系,推广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跟踪电子废物流向,建设城市废弃物回收信息平台。建立废旧物品在线交易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18年,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基本建立,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国土厅、水利厅、商务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经信委、发改委
  
  “互联网+”林业。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共建共享和业务应用协同融合,实施林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状况智能监管,提高森林火灾预警和火灾现场实时监控指挥能力。提升全省森林公园生态旅游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和森林公园综合管理水平。扶持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林业商务新模式,促进林业经济转型升级。到2018年,基本实现森林、湿地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实时监测和自动预警、全省林业信息共建共享和业务应用协同融合,建成森林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和动态监测评价网络,形成“互联网+”林产品产业、花卉产业、林权交易、生态旅游的发展生态圈。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互联网+”国土。建立全天候、立体式、高精度的资源监测体系,实现对基本农田、重点矿区、土地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隐患点、地下水环境的实时远程监测,逐步实现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建设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立国土资源监测评价与辅助决策系统,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与决策水平。到2018年,初步实现互联网与国土资源管理领域融合,成为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
  
  责任单位:省国土厅
  
  (十二)“互联网+”海洋经济
  
  1.行动目标。推广精细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现代海洋生产、开发、利用新模式,促进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到2018年,基本形成精细化的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服务、智能化的海洋生产管理、智慧化的开发利用管理、网络化的创新创业体系。
  
  2.主要任务
  
  推进海洋生产管理精细化。推广海产养殖物联网应用,建立现代渔业管理与生产技术服务云平台,实现水产品网上全程溯源监控,打造安全的专业水产品购物网站和综合性水产品交易(展示)平台,实现我省水产经济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化物联网与渔业船舶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融合,提升渔船救助、船员管理、出入港等安全应急管理效率,打造智慧船联网管理。建立各类特色产业平台,形成一批海洋新兴产业网上智创平台与整合服务平台,推进产业聚集、资源共享,并与东盟国家产业平台互联互通。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建立智慧海洋框架体系。推动海洋监测智能设备与技术的广泛应用,建立海洋动态监测体系。推进精细化海洋监测与预报服务,鼓励利用互联网开发创新多样化的海洋信息服务产品。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模式的研究与示范,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评价体系。构建海洋环境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充分整合海洋渔业信息资源,汇集海洋环境、经济、管理等大数据,建立智慧海洋分析、评价与服务模型,提升海洋行业科学决策能力与管理水平。依托平潭国家海岛研究中心,运用云计算等技术,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岛、海岸线修复保护模式的研究示范。
  
  责任单位:省海洋渔业厅
  
  (十三)“互联网+”文创媒体
  
  1.行动目标。利用互联网,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到2018年,力争“互联网+”文创媒体产业增加值超过600亿元,我省互联网人均文化消费占文化总消费的占比超过20%。
  
  2.主要任务
  
  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整合汇聚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档案、方志等资源,建设文化资源共享体系。推动报社、广播电视台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电视、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高清互动电视传播分发平台、网络动漫游戏精品生产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生产和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推进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推进海峡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福建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国(厦门)手机动漫基地、平潭海洋文化中心、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等建设,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
  
  发展互联网文创媒体新业态。发展互联网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影视、游戏、动漫、会展、文化传播等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建设文创媒体产业网上交易平台。加快数字影院布局落地。充分利用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和视频能力服务公共平台承载新兴媒体数字内容,推进互联网与有线网络融合。加速发展移动媒体和分发服务,提升先进文化互联网传播力影响力。
  
  责任单位:省文改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厅
  
  (十四)“互联网+”开放合作
  
  1.行动目标。进一步发挥我省区位优势,依托在外企业和广大侨胞,加速推进相关经贸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等要素在福建集聚,共同开拓市场。到2018年,把我省打造成为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的主通道,跨境电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主要任务
  
  “互联网+”通关。进一步完善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实施贸易“单一窗口”和“一站式”无纸化通关。推进电子口岸联网建设,推广应用“智检口岸”系统,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机场、海港口岸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商务、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行单一窗口通关模式。推广移动口岸APP,向企业和公众提供通关口岸实时动态服务信息。
  
  深化闽台合作,建设海丝核心区信息枢纽。争取闽台电子口岸平台与中国台湾关贸网路全面对接并上升为两岸电子口岸平台,鼓励中国台湾电子商务落户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海丝经贸合作信息系统,推进系统联网和远程办理,建设中国(福建)—东盟以及双方投资贸易便利化、海上物流信息、文化交流等平台。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支持企业开展产能合作。鼓励具有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全测试等资质的大型软件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推出适合不同市场文化的产品和服务。推动电子商务与我省自贸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融合发展。逐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内通讯和信息服务对外资开放步伐,促进基于云计算的服务贸易发展。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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