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5/12/5 15:17:0118070
(一)强化信息网络基础支撑。
1.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宽带中原”战略,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和“全光网”河南建设,增强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大幅提升网络访问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落实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实施光纤城市、宽带乡村工程,积极推动中原城市群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加快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公共场所高速无线接入网建设,积极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推进网络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北斗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安全、、实时、开放、智能的空间信息基础设施。
2.打造现代信息通信枢纽。充分发挥郑州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综合带动作用,优化扩容互联带宽,加快建设区域互联网交换中心和通信专用通道,争取在郑州部署建设互联网国内侧业务节点和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积极参与国家互联网骨干架构优化调整,提升我省区域通信能力,打造通达世界、国内的现代信息通信枢纽。
3.集约布局建设数据中心。加快内容分发网络建设,统筹省内数据中心布局建设,积极探索共建共享机制和模式。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为政府各部门提供信息基础服务资源;以需求为导向,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省内公共云计算资源,建设企业数据中心,形成集约化、绿色化、标准化发展模式,杜绝盲目建设数据中心和相关园区。
(二)强化应用服务基础支撑。
1.建设智慧园区服务平台。以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为依托,构建智慧园区服务平台,提高园区管理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开展智慧园区建设试点,选择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潜力大、配套条件比较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开发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专业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
2.推进云服务平台建设。以数据共享、平台交互为目标,加快建设行业云及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云,提供公共信息资源服务。面向工业、交通物流、健康医疗、教育、社区等重点行业融合创新发展需求,大力发展公共云和行业云服务,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平台迁移。加快建设财政经济大数据融合中心,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实现跨部门、跨界财税经济相关信息资源的利用。适应“互联网+”应用需求,加快推进薄弱单位和系统信息化升级改造。
3.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推进移动信息安全服务云平台、信息安全系统软件测试中心、信息安全产业基地等建设。加快信息安全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安全智能终端、安全路由器和安全芯片等新型安全产品研发及应用。建立信息安全支撑体系,贯彻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加快制定数据资源开放标准规范,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应用与涉密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强化创新驱动基础支撑。
1.加快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自主创新专项等,推动“互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提升相关产业“互联网+”融合水平。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服务业企业等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对接,共建跨界交叉领域的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融合领域关键技术、工艺、产品方面创造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申请重大发明、实用新型、商标等。鼓励互联网融合应用企业开展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创新在线产权交易模式,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应用。
3.大力发展开源社区。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政府资金支持形成的软件成果利用互联网向社会开源。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发起或参与开源项目,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开源模式构建新型生态。促进互联网开源社区与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等机构对接与合作。
(四)强化人才智力基础支撑。
1.加强应用能力培训。把“互联网+”列入各级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推进“互联网+”行动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加大互联网技术、应用技能培训力度。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加强制造业、农业等领域人才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互联网知识培训。
2.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引导省内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互联网融合发展需要,加快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科、专业建设方案,合理设置新兴学科、专业,提升与信息网络技术的符合度、依存度。鼓励各类学校采取引进、培养、聘用等办法,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互联网教师队伍。
3.加强产学研联合培训。结合职教攻坚二期工程,推进互联网领域的校企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具备教学、生产、培训和鉴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实训基地,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订单培养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实现校企专业共建、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持续实施“十万网商培育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市场亟需的电子商务人才。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互联网+”研究开发平台。
4.加快人才引进。把“互联网+”作为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及团队引进方向,研究制定引进标准和扶持政策,对引进的互联网人才比照我省“百人计划”给予一次性奖金资助。用改革的办法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通过设立专家团、专家委员会等方式加快人才引进,集聚一批市场亟需的人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创新型人才及团队积极性。
(五)完善开放合作发展机制。
1.引进培育。创新招商模式,推进以数据开发换项目、以平台建设招项目、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大力引进互联网企业,对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机构、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购买省内互联网企业相关产品和服务。采取特许经营、服务外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鼓励企业优先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公共信息资源。
2.推动重点领域开放合作。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充分竞争的原则,重点在民生服务、城市综合管理、行业应用等领域,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开放数据资源,积极引进和培育数据服务企业。按照分级合作、试点先行、竞争多元、区域统筹的思路,在省级层面与优势企业合作搭建全省行业云服务平台,支持优势企业与有条件的省辖市、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合作,形成多元化智慧应用竞争格局。
3.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整合资源、优化布局,高水平规划建设产业园区,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集聚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产业园、区中园,积极引进综合运营服务商,提高园区整体运营水平。强化链式引进、集群引进,建设一批总部型、基地型项目,辐射带动一批配套企业集聚发展,高起点打造一批互联网产业集群。
(六)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
1.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包。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方向,选择部分重点领域,筛选形成“互联网+”重大项目包,动态调整,滚动实施,重点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农业、能源、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
2.完善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制,及时解决立项、环评、土地、资金等问题,加快重点项目引进落地和建设投产进度,尽快达产达效。
(七)完善支持政策引导机制。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安排省级引导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贴息、基金化等方式支持示范工程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落实涉及互联网企业及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资金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利用省级PPP模式开发性基金,通过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项目奖励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项目。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
2.强化企业融资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投融资服务体系。引进培育一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等投资机构。优先支持“互联网+”企业进入省定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后备企业库,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和公开发行股票。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保险等机构,通过质押融资、信用保险等方式支持省内重点企业发展。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八)完善发展环境体制机制。
1.营造开放包容环境。研究制定全省云计算大数据发展规划。进一步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建立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大限度减少准入限制,规范事中事后管理。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加快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加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2.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征信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或共享,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供信用评估等服务。加强个人、企业征信,促进各类信用信息互动共用,强化信用监测警示。
3.推动数据资源开放。推动各地、各部门平台互通、系统互联、数据共享,构建大数据汇集、挖掘和应用机制,防止出现信息孤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整合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编制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和开放计划,稳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省级政府数据服务网,统一政务数据开放渠道,汇聚各级、各部门开放的政务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各类数据服务。支持公众和企业充分挖掘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
4.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落实国家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调整完善促进“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加强产业技术政策、标准执行过程监管,强化多部门行政执法联动。探索建立有利于新兴业态和服务发展的监管模式,严格查处信息领域企业垄断行为,营造互联网公平竞争环境。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互联网+”行动领导小组,相关省直部门参加,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省“互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形成专家服务长效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二)强化分工协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加强指导和服务,落实相关任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推进措施,扎实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三)开展示范试点。聚焦“互联网+”关键环节,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成效高、带动效应强的项目,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着力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鼓励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
(四)有序推进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推动“互联网+”发展。要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借鉴省内外“互联网+”融合应用成功经验。要深化开放合作,注重利用市场力量推动“互联网+”行动实施。要合理定位、循序渐进,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