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将整合组建四川数据集团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2024/12/2 8:55:4932740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为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将整合组建四川数据集团,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平台,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
《方案》提出到2027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数据开发利用和交易流通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建成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战略支点,算力总规模达到40EFLOPS(每秒10的18次方次浮点运算),培育一批国家级数字科技创新载体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据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到2030年,全省一体化数据市场全面建立,数据资源化、要素化、价值化体系更加健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数字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经济形态,建成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省。
在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上,《方案》提出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工作,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
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建立政企合作、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机制,遴选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创新应用场景。在清洁能源、医疗医药、工业制造、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整合组建四川数据集团。
在加快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上,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细化数据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方面机制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数据价格的机制。
加快建设运营四川省数字资产交易中心,积极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机构,支持各类数据流通交易方式发展。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个人数据授权机制和开发利用模式。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等。鼓励金融机构面向个人或企业开展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服务。
在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上,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推动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等五类数据空间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在培育发展数据产业上,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聚焦数据采集汇聚、加工分析、流通交易、开发应用、安全治理,以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加大数据链主企业引培力度,推动数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打造一批协同互补、特色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据产业集聚区。
加快建设成都国家数据标注基地试点,推进“蓉数公园”、四川数据要素产业园等特色数据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立足比较优势发展数据生产、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服务业,争创国家级数据服务产业基地。加快打造数据经纪、数据托管、数据交易等新服务业态,培育一批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数据企业和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
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24〕2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锚定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省总目标,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和体制机制构建双轮驱动,协同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我省产业、市场、人才、场景等综合优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数字经济总量及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数据开发利用和交易流通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建成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战略支点,算力总规模达到40EFLOPS(每秒10的18次方次浮点运算),培育一批国家级数字科技创新载体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据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到2030年,全省一体化数据市场全面建立,数据资源化、要素化、价值化体系更加健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数字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经济形态,建成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省。
二、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增强数字经济牵引力
(一)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落实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明晰各类主体权责范围。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工作,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建立政企合作、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机制,遴选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创新应用场景。在清洁能源、医疗医药、工业制造、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整合组建四川数据集团。
(二)加快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细化数据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方面机制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数据价格的机制。加快建设运营四川省数字资产交易中心,积极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机构,支持各类数据流通交易方式发展。促进企业数据创新应用,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带动提升中小企业数据利用水平。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个人数据授权机制和开发利用模式。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等。鼓励金融机构面向个人或企业开展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服务。
(三)强化数据安全治理保障。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对数据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针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新技术应用和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加强数据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建设,提升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国家枢纽节点(四川)安全防护能力,强化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保护,推进国家级数据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制定区内需要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产业。
三、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提升数字经济支撑力
(四)加快网络设施提质扩容。深入开展双千兆网络建设,推动IP(互联网协议)承载和光传输融合发展,加快接入网、城域网和骨干网同步扩容升级,前瞻性开展6G技术研发,推进“双万兆”技术试点。深入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规模部署和应用。持续建设低中高速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体系。加快建设跨区域、多层次算力高速直联网络,支持建设城市算力网,打造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内1毫秒,集群到省内区域数据中心3毫秒、到省外重点地区15毫秒的算力网络时延圈。超前布局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等未来网络设施,推动北斗导航地面基准站网、通信地面站和卫星数据中心建设,协同推进卫星通信系统与地面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和骨干网融合组网。
(五)科学布局算力设施。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国家枢纽节点,以天府数据中心集群为核心,支持成都优化算力结构、提质增效,支持雅安建设集群拓展区,支持绵阳、德阳、宜宾、达州、内江等地按需建设算力基础设施,支持在清洁能源富集区域探索以就近供电、聚合交易、就地消纳的“绿电聚合供应”模式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推动建设算力互联网,深化建设四川省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算力资源监测调度机制,实现算力资源混合部署和统一调度。积极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原型技术实验场建设,加强算力与数据、算法融合创新。
(六)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全生命周期,在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沙箱等方面开展试点试验,打造互联互通、安全可信的新型“数场”基础设施,融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推动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等五类数据空间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围绕人工智能、零信任、终端安全等技术融合应用,推动建设数据安全基础设施,提升数据流通环节的安全可靠水平。
四、加快发展数字新技术新赛道,塑造数字经济竞争力
(七)加强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聚和用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施数字经济重大科技专项,加大高端芯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基础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力度。聚焦智能网联、太赫兹、智能感知、无人机系统等领域,开展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推进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下一代移动通信、量子科技等未来技术创新,加快实现引领性、原创性成果突破。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组建数字经济创新联合体、产业化中试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等,探索数字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机制,加速数字创新成果转化。
(八)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聚焦人工智能理论算法、算力芯片、服务器、机器人、无人机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推进国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人工智能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交通、教育、医疗、电力、应急救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积极争取在川建设“人工智能+”场景示范工程和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积极招引人工智能头部企业,依托通用大模型研发孵化面向核能电力、智能制造、医学诊疗、防灾减灾、文化旅游等特色场景的行业大模型,推动成都超算中心、成都智算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推动天府绛溪实验室高水平建设先进计算前沿研究中心。
(九)培育发展数据产业。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聚焦数据采集汇聚、加工分析、流通交易、开发应用、安全治理,以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加大数据链主企业引培力度,推动数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打造一批协同互补、特色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据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成都国家数据标注基地试点,推进“蓉数公园”、四川数据要素产业园等特色数据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立足比较优势发展数据生产、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服务业,争创国家级数据服务产业基地。加快打造数据经纪、数据托管、数据交易等新服务业态,培育一批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数据企业和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
(十)创新发展平台经济。出台支持全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围绕重点产业、居民消费、金融服务等领域精准施策,引进国内外具有发展潜力的平台经济总部,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市场影响力的龙头型平台企业。支持平台经济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建设、省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鼓励平台企业发挥生态优势,加快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提升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平台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建立与平台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
五、全面推进数字化赋能,构建数字经济驱动力
(十一)纵深推进工业数智变革。深入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行动,制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引,建设一批数智化、绿色化发展促进中心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建设一批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和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一批制造业“智改数转”标杆项目。开展重点行业“产业大脑”建设试点,推动与绿色低碳、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等领域数据融合应用,提升服务产业链供应链能力。
(十二)促进现代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实施生产性服务业赋能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生产性服务业“双赋”行动。大力发展数字文旅、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新业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加快数字贸易发展,高质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支持四川(西部)物流大数据中心推广运用,促进物流数字化联运信息共享,加快发展物流数字经济,打造全国物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能级,推动信息共享、相互赋能,构建企业增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推广适宜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推动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数字化转型。
(十三)加快数字城乡发展。推动智慧城市长效运营,建立城市数据资源运营、设施运营、服务运营体系,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第二批国省数字乡村试点。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造,推动智慧农机、智慧灌溉、智慧种业、智慧畜牧建设。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培育本地电商平台,持续开展“直播天府”“川妹带川货”等直播助农活动。释放涉农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推进农产品“一品一码”全过程信息追溯。推动建设四川“天府粮仓”数字中心、“天府粮仓”数字化平台。
(十四)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建设四川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和四川省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中心,强化多品种数据汇聚融合,构建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支持引导升级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基站等设施建设,提升电子信息产品绿色制造水平,加快推动节能降碳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深化“电力一张图”建设应用,提升多维多态数据融合分析和计算推演能力,打造电力大数据特色运用。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构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数据对相关业务系统的支持。
(十五)深化数字化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政务数据汇聚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协同共享、按需回流和直达基层。推动经济治理数字化,建设经济数据中心,强化部门经济数据整合和拓展,实时呈现、精准监测分析经济发展态势。加强“一网统管”系统建设,推进全省监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数字技术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等监管体系的应用。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统筹推进。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数字经济省级部门会议会商机制,健全数字经济工作体系,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完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强化有关专项规划约束功能。建立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统计监测。
(十七)加强政策支持。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强化财政金融、产业转型、要素保障等政策支持,加大省级数字经济重点项目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试点示范和重大项目支持,发挥省数字经济发展基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向数字经济领域。探索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软件产品购置等费用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健全透明可预期的数字经济发展常态化监管制度,依法合理设置数字经济领域行业准入规定。
(十八)加强人才支撑。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有关人才计划,引育一批战略型、领军型高端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依法依规设置数字经济专业学位授权点。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研究智库,建设一批数字化实习实训基地。实施全民数字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党政干部数字经济培训。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