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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2026年5月起开始实施的新规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全国篇:
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起,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新规明确要求,未经用户明示同意,任何商家不得发送商业短信。此外,新规对授权底线、退订机制与发送、端口与身份管理及全链条监管与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解决民用无人机“谁能飞”“谁在飞”等问题,新国标将实施 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5月1日起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规定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的工作流程,明确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新生产的无人机自5月1日起必须满足新国标要求;对于已售在用的存量无人机,自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规定,无人机应在开机后和飞行全过程中主动向监管方报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信息。
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全面整合替代GB10631—2013等7项国家标准,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加严安全要求,提升质量水平,引导安全燃放,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新国标对个人燃放类产品的药量限制更严格,以个人燃放类组合烟花为例,单发药量从60克调整到25克,完整组合烟花最大药量从3000克调整到1200克,同时还适当压减含药量、降低声级值、限定运动轨迹范围、明确防撞击包装要求和禁用药种;明确产品名称、按药量及危险性划分的A、B、C、D四级危险等级、警示语等包装标志要求,全方位提升烟花爆竹安全水平。
在网上销售食品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新规将施行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5月20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入网食品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食品的安全负责,发现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应当立即分析研判,对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立即采取暂停销售、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销售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修正条款内容,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决定(2026年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7号) 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新增部分内容包括: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使用对该商品承担质量责任的系统成员的商品条码。委托他人生产的商品,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或者备案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经集团公司向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技术机构备案后,子公司生产的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并使用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可以使用集团公司授权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6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新版规则有4个方面的特点:责任更加清晰,细化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统一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和配备要求,通过明确安全总监、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做到“权责清晰、责任到人”;管理更加到位,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机结合,形成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闭环管理;监管更加精准,根据特种设备的规模、数量、风险特点,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服务更加优化,推行网上申报、在线核验,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简便登记流程,提升办理效能。
地方篇:
安徽:《安徽省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推出的《安徽省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若干措施》共分为五个部分二十条具体措施,构建了覆盖创新医药“研发—准入—使用—支付”全周期的支持体系,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突出数智赋能,为研发“指方向”。二是畅通准入渠道,让新药“进得快”。三是破除进院障碍,保患者“用得上”。四是构建多元支付,为费用“减负担”。五是强化组织保障,促政策“落得实”。
北京:《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执行,规定了强制佩戴头盔、禁止滑板车上路行驶等内容。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将原来规定的“鼓励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区域办事更方便 长三角“一网通办”
5月1日起,沪苏浙皖四地同步施行全国首部政务服务区域协同立法——《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规定》明确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规定》,“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应当聚焦企业准入准营、招聘用工、纳税缴费、经营发展、工程建设、注销退出和个人出生、教育、就业、人才、生活、置业、出行、就医、救助、养老、身后等领域办事需求,拓展政策、法律、金融、科技创新、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
四川:《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
2026年5月1日,四川同步落地多项地方性新规。全新电梯安全条例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约束不文明养宠行为,未规范牵引佩戴防护用具的犬只禁止搭乘电梯。明确电梯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划定维保作业标准,老旧电梯强制开展安全评估并投保责任险,压实物业与维保单位安全责任。修订后的烟草专卖条例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全域禁烟,全面管控电子烟及加热烟草制品,细化个人与经营场所处罚标准。严格严控校园周边烟草售卖,加大向未成年人售烟惩处力度。此外,五月末将实施未成年人管理新规,全面取缔违规戒治特训机构,全方位守护公共安全与青少年健康成长。
浙江杭州:《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
2025年12月29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已经2026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云浮:《云浮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2026年5月1日,云浮市电动自行车专项管理规定正式生效,全面强化本地低速电动车规范化管控。新规要求全市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与统一上牌管理,无牌照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倒逼销售门店履行上牌协助义务,从源头规范车辆管理。落实骑行安全硬性要求,强制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对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设置明确处罚标准。严控车辆改装乱象,严禁私自改动电机、电池与限速装置,限定车辆重量和最高行驶速度,保障车辆安全性能。结合城市交通治理需求,同步完善非机动车通行路线规划,兼顾市民短途出行便利与道路通行秩序,通过常态化执法与制度约束,减少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与城市交通乱象。
甘肃兰州:《兰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2026年5月实施的兰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聚焦共享出行乱象,构建精细化管控体系。新规全面推行电子围栏定点还车模式,用户需在划定区域内完成停放,违规乱停将收取调度费用,有效解决单车占道、乱堆乱放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实行投放总量配额制度,严控共享单车投放规模,避免过度投放挤占公共空间,企业超量投放将面临行政处罚。明确要求所有共享车辆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强化出行意外风险保障。严格落实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划定骑行年龄门槛,禁止未成年人骑行上路。同时压实运营企业日常运维责任,及时调度整理积压车辆,维护人行道、公交站点等重点区域通行环境,优化城市慢行交通风貌。
广东中山:《中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2026年5月,中山市新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落地,聚焦水域航行安全与生态防护双向治理。新规强化船舶基础管理,要求各类航行船舶、从业船员必须持证上岗,严厉查处无证航行、船舶超载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船舶实施扣押处罚。聚焦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划定严格管控区域,严禁船舶违规排污、倾倒废弃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驶入水源保护区。完善水域航行监管机制,强化沿江沿线巡查执法,规范港口码头作业流程,防范水上交通事故与水域污染问题。同时细化防汛、汛期航行管控要求,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全方位筑牢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防线,保障水域生态环境与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