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从“人”自身出发
- 来源:光明日报
- 2017/2/3 9:02:2335153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从“人”自身出发
传统的智慧城市建设侧重于技术和管理,忽视了“技术”与“人”的互动、“信息化”与“城市有机整体”的协调,导致了“信息烟囱”“数据孤岛”,重技术轻应用、重投入轻实效,公共数据难以互联互通,市民感知度较差等问题。2015年,新型智慧城市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新型智慧城市作为智慧城市发展的新阶段,是现代信息技术和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国家标准委《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提出的八大指标中,惠民服务和市民体验分别占比37%、20%,权重明显大于其他各项,“以人为本”成为评价指标的宗旨,立足点在于应用效果和民众感受。因此,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将“人”的实际需求作为顶层设计,以提高“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核心,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城市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使城市更容易被市民全面感知,提升城市生活的便捷化、化。具体来讲,要以主体智慧推动城市进步,以人人参与实现城市发展,注重满足市民物质和精神多方面的需要,注重城市的个性和特色。
一是注重发挥城市主体的作用,人人参与、共同推动。城市因人而生,因人而兴。城市智慧就是“人”的智慧,人的素质、能力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的水平。“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建设中核心的要素。城市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人”的角色,将城市“智能化”和人的“智慧化”协调统一起来,使“人”的智慧和“城”的智慧共促共进,进而实现城市建设的“智慧”大化。作为城市主体的“人”,包括居民、企业、政府以及其他社会机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庞大且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创造力,提升市民的参与度和参与能力,形成城市建设主体的合力效应。牵起政府的有形之手、市场的无形之手和市民的勤劳之手,促进城市主体之间协调协同,行动上同心同向,实现新型智慧城市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另外,要加强相关人才培养,形成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注重满足人的需要,增强市民的城市获得感。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建设必须符合广大市民的利益,尊重民意、用好民智,鼓励市民发挥其主体意识,使市民不仅成为城市建设的“剧中人”,更是城市建设的“剧作者”。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把更多精力放在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上,实现居民的生活便利、提高生活质量;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把科技手段和人的幸福感充分结合起来,坚持需求牵引、效果为先,注重用户体验,把人民的满意度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注重城市建设的个性和特色,把城市特有的历史和文化要素大限度地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做到“一城一策”“百城百样”。注重保持城市特有的历史传承、地域文化、民俗风格等“基因”;根据城市的资源禀赋、特色基础、自然风格等,打造别具一格的智慧城市品牌。发扬城市个性,杜绝千城一貌、城城一面。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城市建设要讲究城市文化,塑造城市灵魂,提升城市品质,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文化和精神需求。
总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竣工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从“人”自身出发,获得真正人性的灵感,“以人为本”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城市的无限“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