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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关于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桐乡
2015/12/2 10:12:4613339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和作用,有序推进智慧农业建设,为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内生动力,桐乡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鼓励多元资本参与智慧农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主体发展智慧农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物联网投资格局。以下是文件具体内容:
  
桐乡市关于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意见》(农市发〔2013〕2号)和省政府推进智慧浙江建设的精神,落实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和作用,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广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部署,抓好试点示范,有序推进智慧农业建设,为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加强科学规划,做好顶层设计,融合关键核心和先进技术,注重系统的标准化和兼容性,加强系统内行业间的协作协同,统筹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集成应用与推广。
  
  (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统筹协调、优化环境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的协作协同;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与导向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业主为主、多方参与和政府扶持的建设机制。
  
  (三)示范、有序推进。根据农业各行业实际需求和农业信息化条件,突出区域特色、产业特色,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实现重点突破、示范,稳步推进智慧农业的发展。
  
  (四)注重应用、安全可控。强化行业和系统间的信息兼容互通,促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应用;探索建设的农业物联网系统,促进农业产业和生产管理方式的转型和升级。加强农业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监督、设施设备管护和管理制度建设,注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数据保护,确保安全可控。
  
  三、目标任务
  
  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建立农业物联网数据交换共享和生产监控技术标准体系,探索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新模式,促进农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有效对接,既推动我市现代农业提档升级,带动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又为智慧农业建设与发展树立典范和样板。
  
  到2018年,建立1个市级现代农业智能管理指挥系统,5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基地(4个种植业物联网基地、1个养殖业物联网基地),推进行业管理与公共服务3大体系(12316智慧农业信息化云平台服务体系、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控智能化管理预警体系、农产品质量溯源与监管体系)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工作重点
  
  根据我市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智慧农业建设与发展要求,在2015~2018年重点组织实施以下五大智慧农业工程建设,以通过示范应用,逐步推进全市的智慧农业发展。
  
  (一)市级现代农业智能管理指挥系统工程。以“一镇三村”新型农业现代化试点区域为核心,建立集农业资源管理、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农业生产过程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溯源安全管理、减灾预警管理于一体,并整合链接12316智能化综合信息服务云平台、动植物重大疫情信息化防控预警指挥系统和各农业物联网基地系统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智能化综合管理指挥系统,实现对全市农业资源环境、主要基地园区与生产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安全减灾预警的智能化实时监控与指挥管理。
  
  (二)种植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结合新型农业现代化试点建设,先选择3家左右的农业主体作为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通过在精品果蔬、中药材、花卉园艺等生产上应用物联网技术,探索其水肥一体化的管理、环境的自动调控、病虫害的智能监测、远程诊断和预警,提高设施园艺生产的管理效率。在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先选择1家示范性农机粮油服务主体作为粮食生产物联网与病虫统防统治服务示范基地,通过应用物联网、近地遥感等智能技术,推进粮食生产的标准化生产、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达到节能降本,少施肥药,提益的目的。
  
  (三)养殖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结合我市畜禽养殖业特点和转型升级要求,先选择1家规模化养殖场作为养殖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移动互联技术和智能饲养管理与疫情防控系统,建立畜禽养殖电子档案与产品质量溯源监管系统,实现养殖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生态畜禽精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动植物重大疫情信息化防控预警指挥体系工程。通过对我市现有农业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控预警体系的信息化改造和完善,建立基于B/S构架,应用3S技术、远程视频、移动互联等技术,链接农业物联网基地系统,具有用户管理、地图显示、定位查询、远程视频、文件传输、数据库管理、信息服务及会议协商等监管指挥和服务功能的动植物重大疫情信息化防控预警指挥体系,实现防控监管和预警指挥的可视、可控、实时、和智能化。
  
  (五)12316农业信息智能化服务体系示范工程。结合全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2316智能化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应用3S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业资源、农业技术、农技专家、农业培训教育、基地园区、农业主体、农情监测、农产品市场行情、分析预测、农业执法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承包与流转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等专业数据库和服务云平台,推进农业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实行在农业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远程服务,实现为农服务手段全面升级,提升农业管理服务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转变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加快智慧农业建设的战略意义。市政府成立市智慧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农经、科技、财政、经信及通信运营机构等相关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经局局长兼任),并建立专家库;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内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和智慧农业发展工作。
  
  (二)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各单位要建立有利于智慧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整合有关项目和财政资金,完善涉农信息的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为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夯实基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鼓励多元资本参与智慧农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主体发展智慧农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物联网投资格局。对列入我市新型农业现代化试点建设或符合智慧农业发展方向,并经市领导小组认定为市级农业物联网基地的智慧农业项目,按单个基地或项目建设的实际投资额,市级(含市级以上补助)按实际投资建设额的30~50%给予财政补助,单个项目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镇(街道)财政应适当给予配套。
  
  (三)完善机制,强化工作考核。明确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运行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健全智慧农业项目评审和建设管理制度,建立智慧农业建设推进工作考核和示范应用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检查,将智慧农业建设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年度考核,确保智慧农业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体系,保障技术支撑。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和应用人才培养,扩大农业信息化技术推广队伍;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设立农业信息化人才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点,培养既懂农业知识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物联网企业和运营商的合作与交流,为智慧农业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强化智慧农业建设各环节的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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