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荣防爆关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申请
时间:2013-10-19 阅读:1952
GB3836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总标题下包括以下若干部分:
第1部分(即GB3836.1):通用要求;
第2部分(即GB3836.2):隔爆型“d”;
第3部分(即GB3836.2):增安型“e”;
第4部分(即GB3836.4):本质安全型“i”;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进代替GB3836.2-1983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标准的附录,附录D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等单位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经钢、李双会、王文召、张长顺、桑高元、项云林、王平堂。
本标准于1983年8月发布,2000年1月*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IEC前言
1)电工委员会(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是由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于该专题特别感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因此,关于该专题的决议和协议都尽可能反映间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和协议都采用上通用的推荐形式,并且得到了各国委员会的接受。
3)为了促进间的统一,电工委员会表示,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IEC的推荐标准为本国的标准。IEC的推荐标准与各国相应的国家标准如有差别,均应在各国家标准中尽可能加以详细说明。
本标准由IEC31技术委员会“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SC31A分技术委员会“隔爆外壳”制定。
本标准是IEC60079-1出版物第3版,它代替1971年颁布的第2版和1979年颁布的1号修改。
本标准的内容是以下述文件为基础的:
本标准投票的详细情况可查阅上表所列的投票报告。
本标准是涉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一组出版物之一。
IEC出版物60079:《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已出版的各部分如下:
——通用要求(60079-0:1983)
——附录D:评定zui大试验安全间隙的试验方法
——“P”防爆电气设备(60079-2:1983)
——本质安全电路的火花试验设备(60079-3:1990)
——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60079-4:1975和60079-4A:1970)
——充砂型电气设备(60079-5:1967)及补充A:1969
——充油型电气设备(60079-6:1968)
——“e”防爆电气设备(60079-7:1990)
——危险场所分类(60079-10:1986)
——本质安全型及其关联电气设备的结构和试验(60079-11:1984)
——按照气体和蒸汽的zui大试验安全间隙和zui小点燃电流对气体或蒸汽与安全气混合物的分级(60079-12:1978)
——正压保护的房屋和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60079-13:1982)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气安装(60079-14:1984)
——“n”防爆电气设备(60079-1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