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4LM(B)型矿灯 1 概述 1.1 产品特点 KL4LM(B)型矿灯(以下简称矿灯)是采用超高亮度LED冷光源的照明矿灯,工作时不发热,光电转换 率*,比白炽灯省电70% ;LED冷光源使用寿命50000小时以上,日常维护量极小;,结构与传统矿灯 相同,方便插挂在各种安全帽上使用。 该新型矿灯采用锂离子蓄电池,储能比大,设有多重保护电路,安全环保。具有专业化设计、体积小、 重量轻、防水性能好,点灯时间长、照度高、免维护、充放电无记忆效应,发生故障,可在1ms内切断电源 、功耗小(0.6w)等优点。全灯0.4千克净重约为传统矿灯的三分之一,极大地减轻了使用者的负重,提高 劳动生产效率。日常维护没有更换灯泡和补加电解液等维护及费用。灯头内装有充电控制器,可直接装 在恒压、恒流型矿灯充电架上充电,不需要新增锂电池充电架。 1.2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1.2.1 主要用途:用于矿山、石油、化工、铁路、运输、仓储等存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的环境中安全照 明、抢险救灾照明。 1.2.2 特别适合煤矿井下、隧道及各种地下工程、人防工程。 1.2.3 适用人员:管理干部、安全检察人员、通风管理人员、机电维修人员及井下流动作业人员。 1.3 型号的组成及其代表意义 K --矿灯 L --锂离子蓄电池 4 --蓄电池容量 L --4AhLED光源 M --免维护 (B)--修改序号 1.4 使用环境条件 1.4.1 温 度:-20 ℃ ~ 60 ℃ ; 1.4.2 相对湿度:≤ 98 % ; 1.4.3 海拔高度:≤ 1000 m ; 1.4.4 大气压力:80 kPa ~ 106 kPa ; 1.4.5 机械环境:无显著震动和冲击的场所。 1.5 安全特性 防爆标志:ExsI 1.6 产品执行标准 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 Q/NYK008—2005《KL4LM(B)型矿灯》 2 结构特征 KL4LM(B)矿灯有三部分组成:灯头(含开关、LED光源恒流驱动电路、光反射器和充电控制器),电缆(二 芯)、电池组(含锂离子电池和保护电路)。其中充电控制器采用*的电池管理芯片,可对电池进行 安全充电,延长电池的寿命。保护电路针对电池具有过充电、过放电、过流及短路保护功能。 2.2主要性能和参数 KL4LM(B)矿灯基本参数见下表。 序号 参 数 单 位 数 据 1 额定电压 V 3.7 2 额定容量 Ah 4 3 点灯时间 h ≥ 26 4 LED主光源 额定电流 A 0.16 5 主光源照度 点灯开始 Lux ≥ 1600 点灯11 小时后 Lux ≥ 900 6 LED辅光源 额定电流 A 0.11 7 电池循环寿命 次 >800 8 全灯重量 Kg ≤0.4 3使用说明 3.1 充电方法 3.1.1 KL4LM(B)矿灯可用恒压型、恒流型充电架充电。 3.1.2 矿灯充电架输出直流电压范围为5.5V~7V,内置充电控制器输出电压稳定在4.1V~4.3V之间, 充电保护电压4.35V,过充电保护延迟时间100ms,可以安全对电池进行充电。充电电流恒流段可控制在 650mA – 850mA之间。 3.1.3 *放电后,充电时间8-12小时。 3.1.4 矿灯为荷电出厂,在使用前应进行补充电10小时。 3.2使用方法 3.2.1 打开矿灯开关,矿灯可持续放电或间断放电。 3.2.2 矿灯主光源可放电26小时以上,辅光源可工作50小时以上,当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了延长使用时间 可将矿灯开关打到辅助光源位。 3.2.3 矿灯设有放电控制装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池不会造成过放电,当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2. 4V时,保护装置动作放电终止,如需再次使用需对电池充电。 4 故障分析及排除 矿灯的维护需有专业维护人员在地面进行,有故障的矿灯不能下井使用,使用中若矿灯出现问题,升井 后应立即进行维修。 故障现象 原因分析 排除方法 备注 主灯不亮 电池没电 需充电 电缆断裂 更换电缆 开关接触不良 更换 控制板故障 更换控制板 放电时间不够 电池容量不足 更换矿灯 电池寿命已到 升高充电电压, 延长充电时间 控制板故障 更换控制板 辅灯不亮 开关接触不良 更换 辅灯损坏 更换辅灯 5 运输、贮存要求 5.1 运输 矿灯在运输过程中不许受剧烈机械冲击和曝晒雨淋,不得倒置,严防摔掷、翻滚、重压。 5.2 贮存 矿灯应贮存在环境温度(0—40)℃、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腐蚀介质的仓库内,应远离水源和热源。 6. 开箱及检查 6.1 对于开箱的矿灯应按照装箱单核对装箱数量。 6.2 对矿灯外表进行检查,外观应平整、光洁、无缺陷。 7.3 打开开关检查主灯、辅灯是否正常。 7 注意事项 7.1 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以免发生意外或电池损坏。 7.2 矿灯应存放在阴凉、干燥、洁净的环境中,禁止放入水中或火中。 7.3勿对矿灯施加外力或摔掷。 7.4 矿灯灯头是专用灯头,不能随意乱拆、更换灯头、或改变正负极性,并严禁在井下拆卸。 7.5 本产品为免维护产品,如维修请与本公司联系。 7.6 矿灯至少应带50%的电量贮存,贮存期为一年,为保证矿灯正常使用,请在贮存期内使用。 7.7 废旧矿灯电池请不要随意丢弃,应设置地点存放,并妥善处理。 7.8 矿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并阅读使用说明书,使用中若发现异常现象,请与我公司联系。 8 安全警示,主要包括: ●缺少零件的矿灯严禁下井使用; ●矿灯的维护、维修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 ●严禁摔打矿灯; ●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或更换零部件; ●严禁将矿灯用于其它用途; ●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投入火源中; ●禁止投入水中,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爆炸的可能。 9 售后服务及 9.1 售后服务:本着为用户服务的态度,对用户所提出的问题应24小时解决,并对产品保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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