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逃生呼吸器各项技术指标
时间:2015-06-15 阅读:4211
根据《SOLAS》2000年修正案规定,在船舶起居处所和机器处所要配置紧急逃生呼吸器。
①机器处所按处所值班人数配备,每人一具,但不得少于二具;
②起居处所内配二具,
③船上还应另备用一具(不包括训练用)。
④油轮的每一个泵间都要配备一具。
EEBD应避免放置在重压、高温烘烤和低温冷冻区域。在机器处所内,EEBD可放置在集控室、工作间或机舱下部的脱险通道或梯道的入口处;对于货船,可存放在消防控制站或梯道内;EEBD的存放处应贴有IMO识别标志,并能在黑暗中被识别。
要定期检查EEBD气瓶压力表显示是否在绿区范围内,当压力低于13.5兆帕时必须补气。
气瓶每五年要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这里要提醒的是:EEBD是为从危险气体场所逃离的人员提供呼吸保护的装置,不得用于救火和进入液货舱、缺氧舱室。在船舶安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船舶没有按要求配备EEBD;有的生活区内的EEBD被锁在备品间或大型二氧化碳间内。有些EEBD的储气压力不足,或因故障而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