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
-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2015/12/14 17:36:3718158
1.行动目标
重点行业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水平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显著提升,工控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8年,国内工业软件骨干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形成一批行业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测试验证平台,培育20余家行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企业。
2.行动内容
推进信息物理系统(CPS)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信息物理系统(CPS)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信息物理系统(CPS)参考模型、功能架构、数据和数据链等基础关键标准。支持工业软件企业,攻关解决物理仿真、人机交互、智能控制、系统自治等关键技术,提升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CAD/CAE)、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工业软硬件研发和产业化能力。支持研发行业信息物理系统(CPS)开发工具、知识库、组件库等通用开发平台,推动工业软件、工业大数据、工业网络、工控安全系统、智能机器等集成应用,增强行业信息物理系统(CPS)系统解决方案研发能力。
开展行业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测试和试点示范。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大型企业,围绕重点行业,建立行业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测试验证平台,构建具有信息物理系统(CPS)综合验证能力的试验床,开展关键技术、网络、平台、应用环境的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信息物理系统(CPS)安全测试评估平台,测试评估信息物理系统(CPS)关键软件、传感器、移动终端设备、工业网络等的安全性能。面向航空、汽车、电子、石化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示范。
提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提升工业自动化、信息技术等集成服务企业的架构设计、综合集成和解决方案能力。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设计工具、生产装备、工业操作系统、工业互联网、智能芯片及工业控制设备等协同攻关和应用示范,形成一批行业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加强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工业信息系统和产品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工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提升工业企业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研究制定工业信息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发布管理办法,开展重点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支持工控系统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建设一批工业信息系统安全实验室,优先支持工业控制产品与系统信息安全仿真测试、监测预警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
1.行动目标
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持续深入推进,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应用互联网的水平和两化融合能力不断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不断改善。到2018年,建成一批面向小微企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能力。
2.行动内容
完善服务体系。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实现服务资源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服务协同。鼓励电信企业和大型互联网企业打造开放共享的资源平台,与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开展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低门槛、以租代建、支持核心业务发展的服务。探索供应链金融、电子商务信用融资等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和新渠道。
推动互联网技术应用。加强工业云平台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建设,提供面向小微企业的在线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与分析等软件应用服务。支持电信运营商、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实施专项计划为小微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应用解决方案等服务,推动小微企业创新业务模式、扩宽营销渠道、改进产品服务。
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建设一批智慧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供面向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互联网应用的基础设施、软件支撑、网络安全、数据存储等服务。支持构建“创客中国”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举办创客大赛。依托各类中小企业信息化辅导站、培训基地、体验中心等服务机构,广泛开展信息化人才培训、服务和产品展示、应用推广活动。
(六)网络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行动目标
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全面提升对“互联网+”的支撑能力。到2018年,建成一批全光纤网络城市,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直辖市、省会主要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30Mbps。
2.行动内容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加快4G网络建设发展,加大5G研发力度。实施以宽带为重点内容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引导云计算数据中心优化布局,推动数据中心向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优化升级互联网架构,推进互联网基础资源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开展以5G为重点的移动通信(IMT)频率规划研究,以及智能交通频谱规划研究和技术试验。引导互联网企业优化网站设计、加大带宽配置,实现互联网信源高速接入,提升网站服务能力。
加强和改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加强对互联网新业务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备案管理、综合评估等制度。完善互联网市场竞争管理规范,落实信息网络实名登记要求,推进网站、域名、IP地址真实身份注册。健全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体系和标准,督促企业落实分类分级保护要求。强化互联网网络性能监测手段,加强部省两级监测系统建设。积极推动、配合做好网络安全法、电信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立法。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完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标准,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指导企业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报告和用户通知制度。持续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治理,完善恶意程序处置机制。组织开展电信和互联网领域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手段创新。
(七)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信息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围绕“互联网+”行动的软硬件技术、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到2018年,高性能计算、海量存储系统、网络通信设备、安全防护产品、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平板显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涌现出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安全可靠的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建成。
2.行动内容
突破核心技术和产品。制定集成电路重点领域发展路线和实施路径,构建具备自主发展能力的通用基础软硬件平台。研究制定传感器发展战略,明确核心传感器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模式。加强可编程控制系统(PLC)、工控计算机、工业网络设备、安全防护产品攻关,支持高集成度低功耗芯片、底层软件、传感互联、自组网等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实施“芯火”计划,开发自动化测试工具集和跨平台应用开发工具系统,提升集成电路设计与芯片应用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核心芯片产业化。推动基于互联网的视听节目服务、智慧家庭服务等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强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智能音响、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消费终端产品研发创新。
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推动基础软件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新兴领域基础控制及应用软件发展。支持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的研发和应用,发展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及实时数据库等基础软件,提升设计、仿真、管理、控制类工业软件的国产化率和应用水平。推进智能语音和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处理、智能决策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制造领域规模商用。研制和推广应用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
构建安全可靠产业生态体系。以通用芯片和基础软件为抓手,构建安全可靠核心信息设备综合验证、集成测试、系统评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支持面向互联网的智能可穿戴、智慧家庭、智能音响、智能车载、智慧健康、智能无人系统等智能硬件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加强硬件样机设计平台、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安全可靠服务器、存储系统、桌面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等终端产品、基础软件和信息系统的研发与推广。
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综合支撑能力。以云计算创新试点城市为重点,开展面向行业、区域的“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智能制造公共云服务平台,加强制造资源和能力的共建共享,提升智能制造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程、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合作、部省合作,构建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转的工作体系。把推进“互联网+”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整体规划和布局,分步骤组织实施各项行动计划。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跟踪评价,充分调动地方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各地要加强对本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和组织保障,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改革体制机制
加强对“互联网+”背景下法律法规、监管制度、技术标准、安全防范机制等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推进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工作,健全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互联网空间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电信业务市场开放,做好宽带接入市场开放和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放试点等相关工作,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进入电信业,提升宽带市场的有序开放和服务水平。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形成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标准、营造政策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三)创新财税支持
统筹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各类资源,优化资金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互联网+”制造业和“互联网+”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跨界、融合、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享受软件产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四)创新人才培养
编制实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发展分类指导。围绕“互联网+”发展需求,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引进一批、复合型人才。加强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一批面向“互联网+”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实训基地,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调整完善部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体系和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引导部属高校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工信慕课平台”。加快推广信息官制度。
(五)加强合作
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和鼓励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技术、通信等领域企业“走出去”。联合国内金融机构及丝路、中非等基金,建立“互联网+”制造业境外投资合作机制。积极发起或参与互联网领域多双边或区域性规则的谈判,提升影响力和话语权。推动建立中德、中欧、中美、中日韩政府和民间对话交流机制,围绕智能制造、标准制定、行业应用示范,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共同推广中国技术和中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