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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2015/10/9 8:56:4216292

  
  六、智慧城市新兴产业发展
  
  顺应“互联网 ”和“中国制造2025”的发展趋势,全面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智能物流、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导航等新兴产业,突出市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智能产品、培育一批自主品牌、打造一批,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专栏4:智慧城市新兴产业发展重点
  
  一、工业互联网。支持建设离散行业制造过程智能控制与管理平台。研发基于物联网的车间制造过程信息化系统,开展支持车间无纸化生产作业、制造过程状态信息采集、设备监控、数控程序上传下载与优化管理、能耗监控、生产过程环境监控、生产过程远程监视与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重点抓好冶金、煤炭、民爆、医药、电力、装备等行业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研发大型农机监控与管理设备,为跨区域流动作业的大型农机提供远程管理和控制。积极研发各类农业敏感元器件、传感器和农业远程监控设施设备,对大棚、鱼塘、果园等进行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加快研发肉类视频生产溯源的设施、设备和软件系统,推进实施肉类食品远程监控和全过程跟踪,加强冷链食品的监控和跟踪,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农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智能物流服务。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社会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各类平台创新运营服务新模式。建立保税物流智能管控平台、长江上游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农垦冷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双福农贸城物流信息平台等运营平台,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国内的智能物流基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外经贸委、市商委、市经济信息委配合)
  
  四、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云计算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开展数据存储服务,形成数据资源洼地。支持有较强集成能力的信息服务提供商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支持国内外数据分析和应用企业来渝开展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等增值服务,支持本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统筹资源,面向细分领域开发大数据应用服务,支持软硬件企业和服务企业垂直整合,与信息内容服务相结合,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物联网产业发展。加强传感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以国家新型工业化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中国移动物联网基地等重大项目为牵引,大力发展传感器、敏感材料、物联网芯片、射频识别设备、模组、智能仪器仪表、智能终端设备、通信传输设备制造。大力开展物联网系统集成、产品集成、应用集成等应用示范,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六、北斗导航产业发展。大力促进北斗芯片、终端的研发和产业化,构建形成基础产品(包括导航天线、终端芯片、板卡、导航地图等)、导航终端产品和运营服务等北斗导航三大产业链条体系。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北斗导航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推动LBS(位置信息服务)市场加速拓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局、市经济信息委配合)
  
  七、智慧城市网络信息安全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紧建立坚固的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及科学实用的全程访问控制机制,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建立重要信息使用管理和安全评价机制,强化重要信息系统、重点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防护和网络空间治理,着力提升智慧重庆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和自主可控水平,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专栏5:智慧城市网络信息安全重点
  
  一、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加强政务、金融、税务、能源、交通运输、海关、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的重要网站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完善城市网络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网站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形成全市各重点保障单位应急保障常态化机制,建设市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统一接报、联合研判发布、应急指挥调度以及协同处置和跟踪反馈。(市委办公厅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配合)
  
  二、重点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加强汽车制造、钢铁、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及水、电、油、气等城市运行生命线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标准体系,构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的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工业控制系统产品检测和安全测评服务体系,保障工业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三、网络空间治理。开展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专题研究,创新互联网治理模式,提升网络社会管理能力。加强网络实名管理,推进垃圾短信与网络欺诈监测、假冒网站发现与阻断等技术手段建设,加强无线电领域安全执法,加强对“伪基站”“黑电台”的清理整治,加强公共无线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设。(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配合)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依托全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联席会议,建立智慧城市协调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召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问题,打破各种壁垒,强化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拓宽融资服务渠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应用平台等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募集资金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三)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智慧城市高新技术研发、申报、标准制定等工作,对我市重要发明和参与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作出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市级智慧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四)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加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我市大专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扩大学位点布局和人才培养规模。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完善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给予奖励。
  
  (五)建立政策保障机制。研究出台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标准及政策法规,制定包括财政扶持、政府采购、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纳入本方案的基础性、公益性重大工程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六)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制定统一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探索智慧城市重大项目监督听证制度和问责制度,研究将智慧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以督查或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方式,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公布智慧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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