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行动方案,新基建驶入“快车道”
- 来源:中关村智慧城市信息化产业联盟
- 2023/8/10 9:07:4640799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河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迈入新征程。8月5日,河南省政府正式印发《河南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安排,还将由省有关单位牵头印发信息通信等领域的专项建设方案,以“1+1+N”的总体布局,加快构建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新平台新支撑,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目标:力争全国前五
根据《方案》,河南提出,到2025年,河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争取进入全国前5位,通信网络、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实现全国领先,算力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突破,建成全国重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打造国内一流的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样板、全国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
争创国家(郑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方案》提出,河南将实施信息通信枢纽提升工程。争创国家(郑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到2025年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带宽超过3000G,构建省辖市内1毫秒、郑洛城市间3毫秒、省域5毫秒、全国20毫秒的四级算力时延圈。
推进“河南系”高中低轨卫星融合星座建设,到2025年完成38颗卫星组网,建成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河南分中心,完成全省373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北斗三代升级,纳入国家高通量宽带通信卫星等体系。
打造中部算力高地
实施高性能算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郑州、洛阳等全栈国产化智能计算中心,构建中原智能算力网。持续提升国家超算郑州中心超算能力,建设智算中心和郑州城市算力网调度中心,综合算力性能保持国际前列,资源利用率达到70%。到2025年智算和超算算力规模超过2000P FLOPS(每秒浮点运算次数),高性能算力占比超过30%。
实施新型数据中心集群提速工程。力争到2025年全省标准机架数量达到30万架。
智慧高速通车里程超过1000公里
《方案》明确,河南要重点推进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支撑经济社会智慧化运行。
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在高速公路“13445”工程中同步部署智慧设施,持续推进郑州至洛阳、安阳至罗山、沈卢高速沈丘至遂平段等智慧高速建设,力争到2025年智慧高速通车里程超过1000公里,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高标准建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期工程、郑州国际陆港新片区,打造智慧机场、数字陆港,建设功能领先、实时在线、全链贯通、生态完整的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智慧平台。建设郑州市郑东新区和洛阳市洛龙区智能网联及车路协同设施,建成车联网道路1500公里,发挥省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作用,探索开展车路云一体化系统规模化示范应用,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
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加快完善覆盖全省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重点围绕居民区、城际快速路、公共区域、旅游景点、县乡重要交通节点等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智能充电桩进小区、进机关、进企业、进车库、进村居,探索开展换电示范城市和综合充能试点示范。力争2023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县域全覆盖,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6000座、智能充电桩25万个以上,车桩比达到6.4,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方面,加快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建设和应用推广,到2025年力争打造2—3个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制造业细分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建成5个左右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方案》提出,河南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点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5个左右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力争1—2个纳入国家规划;驻豫全国重点实验室全部重组入列,新建或参与建设5家左右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成为种业创新高地,国家级创新平台数量超过190家。
加快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等平台建设,完善开放标准和服务机制,开展创新成果中试放大及熟化开发,依托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布局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到2025年建设50家左右中试基地和50家产业研究院,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建成全国重要的成果中试和转化基地。
二、方案解读
《方案》作为总体实施方案,重点对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引领工程、融合基础设施赋能工程、创新基础设施突破工程作出统筹安排,并明确主要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其中通信网络、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实现全国领先,算力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突破,建成全国重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打造国内一流的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样板、全国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全省5G基站数超过25万个,智慧高速通车里程超过1000公里,力争1至2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国家规划。
聚焦目标,《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并分解落实到重大项目、具体单位、有关地市。
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底盘”。围绕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引领工程,《方案》提出将重点提升通信网络和算力基础设施,深化数网融合、算网融合和云边协同发展。推进5G、千兆光网、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网建设,打造空天地一体化新型网络体系。推动智算中心、超算中心、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打造中部算力高地。
推进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让经济社会运行更加“智慧化”,是基础设施赋能工程的目标。我省将重点实施交通运输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智慧高速、智慧港航、智慧机场等建设。完善提升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推进数字化电网、智能充电网络建设等。
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设施既关系眼前的发展,也关系未来的竞争。创新基础设施突破工程将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点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同时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推进农业科技基础设施集群、省科学院专业研究机构、中试熟化和成果转化平台等建设。
三、相关政策
为确保各项谋划落地见效,2023年8月5日,我省配套印发了《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聚焦巩固提升信息通信枢纽地位、加快建设中部算力高地、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深度赋能、突破发展重大创新基础设施四个方面,拿出“真金白银”对企业、项目、地市等给予奖励及补贴,同时强化用地、用能、人才等服务保障,倾力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全文如下:
一、巩固提升信息通信枢纽地位
1.持续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扩容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传输网络,完善省际专线、光缆等网络设施,提升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所在省市网络互联互通质量。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带宽年扩容300G以上的,分别给予各互联单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2.争创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支持郑州市创建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在资金补贴、人员编制、办公场地等方面予以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评审要求和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加快建设中部算力高地
3.支持算力应用。建立以“算力券”为核心的算力平台运营结算分担机制,每年发放总规模不超过5000万元的“算力券”,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使用国家超算郑州中心、算力规模100P FLOPS(每秒浮点运算次数)以上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1000个标准机架以上的数据中心算力资源,按照算力资源使用费用的20%予以奖励,每个使用单位年享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算力券”,所需资金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4.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对新建的PUE(电源使用效率)低于1.3的数据中心,或PUE年降低0.01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150万千瓦时以上)的现有数据中心,给予每个在用物理机架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支持,其中园区级数据中心PUE以园区内的单栋机房楼为单位进行计算,所需资金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财政厅、电力公司)
5.支持行业型数据中心建设。对新增国家认定的交通、工业、水利等领域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6.支持算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储能设施。鼓励超算中心、智算中心、新型数据中心等因地制宜配置储能设施,提升电力自平衡能力;对配套建设储能规模在1000千瓦时以上储能设施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三、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深度赋能
7.支持智慧交通建设。结合省级财力,对新建的智慧高速、智慧港航、多式联运等智慧交通项目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8.加大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充电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城市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支持现有加油(气)站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公共充电站;按照加油(气)站用地供应模式,对国省道沿线充电站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障;除按照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各地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的专用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或40%给予省财政奖补。(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省电力公司)
9.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新建节点的建设单位,按照软硬件实际投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四、突破发展重大创新基础设施
10.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对纳入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省市共担”原则,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给予投资补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11.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统筹资金支持前瞻引领型、战略导向型、应用支撑型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瞻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为项目建设提供充分的技术和工程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12.推动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共用。支持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装置平台、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创新资源,运用省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按照共享开放服务金额对绩效考核优秀的管理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用户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
13.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成果转化。运用省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形成的技术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鼓励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按照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个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
14.支持实验室、“智慧岛”等设施建设。对省级层面布局的省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支持;对各地政府主导创建的省实验室,根据各地政府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研发补助;运营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的,给予最高30%的贴息补助,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担。对建设期满通过考核的“智慧岛”,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后补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五、建立健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激励机制
15.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激励。研究制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评价标准并开展评价工作,对综合发展水平前3位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综合发展水平前5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评价结果作为优先安排其他数字经济领域政策资金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要素保障
16.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引导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探索设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发放优惠利率专项贷款,积极组建银团。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建立优质项目清单,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和项目对接活动,支持社会资本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
17.强化用地用能服务保障。将通信基站等相关设施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以及市政、绿地、公路、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设施应向5G基站建设开放并按照直供电价格结算电费,预留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管道等建设空间,并提供通行便利。支持电信企业共建共享通信管道(管孔)。鼓励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提升成本控制能力。(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18.壮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人才队伍。依托“中原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培养力度,在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统筹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投资拉动作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我省已出台的政策与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已享受其他支持政策的不再重复支持。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方案全文
河南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
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加快构建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新基石,坚持“适度超前、全国领先,统筹布局、优序先干,政策引导、多元参与,建用并举、创新模式”,聚焦需要前瞻布局的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新型基础设施,强化跨区域、跨领域协同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融合贯通,为实现“两个确保”目标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争取进入全国前5位,通信网络、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实现全国领先,算力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突破,建成全国重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打造国内一流的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样板、全国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
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引领工程
重点提升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水平,深化数网融合、算网融合和云边协同发展。
(一)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推进5G、千兆光网、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网建设,打造空天地一体化新型网络体系。
1.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工程。加快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推动10G—PON(万兆无源光网络)规模部署,重点建设省5G无线网、河南广电5G全新光缆综合承载网、郑州城市算力网等项目,“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全面覆盖城市和有条件的乡镇。(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2.实施信息通信枢纽提升工程。争创国家(郑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到2025年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带宽超过3000G,构建省辖市内1毫秒、郑洛城市间3毫秒、省域5毫秒、全国20毫秒的四级算力时延圈。(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郑州市政府)
3.实施空天地一体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河南系”高中低轨卫星融合星座建设,到2025年完成38颗卫星组网,建成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河南分中心,完成全省373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北斗三代升级,纳入国家高通量宽带通信卫星等体系。推进量子通信城域网及卫星地面站建设,建成“星地一体”量子通信网络核心枢纽节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省委军民融合办)
(二)算力基础设施。推进智算中心、超算中心、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打造中部算力高地。
1.实施高性能算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郑州、洛阳等全栈国产化智能计算中心,构建中原智能算力网。持续提升国家超算郑州中心超算能力,建设智算中心和郑州城市算力网调度中心,综合算力性能保持国际前列,资源利用率达到70%。到2025年智算和超算算力规模超过2000P FLOPS(每秒浮点运算次数),高性能算力占比超过3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2.实施新型数据中心集群提速工程。建设人民数据灾备中心、中国电信中部数据中心等项目,持续扩大中国联通中原数据基地、中国移动(河南)数据中心、中原大数据中心等发展规模,力争到2025年全省标准机架数量达到30万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
3.积极引进交通、工业、水利等领域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争取全国路网客户服务数据中心、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国家水利大数据灾备中心落地我省。(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
三、实施融合基础设施赋能工程
重点推进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支撑经济社会智慧化运行。
(一)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实施交通运输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智慧高速、智慧港航、智慧机场与轨道交通、多式联运、智能网联车路协同设施等建设,打造协同便捷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
1.稳步实施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工程。在高速公路“13445”工程中同步部署智慧设施,持续推进郑州至洛阳、安阳至罗山、沈卢高速沈丘至遂平段等智慧高速建设,力争到2025年智慧高速通车里程超过1000公里,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推进周口港、淮滨港等智慧港口和洪河航道新蔡至洪河口段、淮河航道饮马港至三河尖段等智慧航道工程建设,到2025年智慧航道通航里程超过300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3.加快建设“航空港、高铁港、铁路港(陆港)、公路港”四港联动的现代化、国际化、世界级智慧物流枢纽。高标准建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期工程、郑州国际陆港新片区,打造智慧机场、数字陆港,建设功能领先、实时在线、全链贯通、生态完整的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智慧平台。持续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郑州航空港区多式联运平台、高铁多式联运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智慧综保区等项目建设,强化四港数据互联共享。(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4.建设郑州市郑东新区和洛阳市洛龙区智能网联及车路协同设施,建成车联网道路1500公里,发挥省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作用,探索开展车路云一体化系统规模化示范应用,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提升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功能,推进数字化电网、智能充电网络建设。
1.加快重点区域、重要输电通道、高压电缆隧道等智慧线路建设,构建变电站和换流站智能运检、输电线路智能巡检、配电智能运维体系,建成投用驻马店—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力争陕电入豫特高压工程2023年获得核准,尽快建成“H”形特高压交流网架,打造全国重要的坚强智能电网枢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
2.加快完善覆盖全省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重点围绕居民区、城际快速路、公共区域、旅游景点、县乡重要交通节点等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智能充电桩进小区、进机关、进企业、进车库、进村居,探索开展换电示范城市和综合充能试点示范。力争2023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县域全覆盖,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6000座、智能充电桩25万个以上,车桩比达到6.4,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事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电力公司)
(三)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实施平台体系壮大行动和标识解析推广行动,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区。
1.加快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建设和应用推广,到2025年力争打造2—3个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制造业细分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
2.探索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产业化应用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骨干企业新建一批二级节点,2023年洛阳、新乡、许昌、漯河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二级节点应用推广持续深化,到2025年工业互联网解析二级节点达到10个,基本建立覆盖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实施创新基础设施突破工程
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点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5个左右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力争1—2个纳入国家规划;驻豫全国重点实验室全部重组入列,新建或参与建设5家左右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成为种业创新高地,国家级创新平台数量超过190家。
(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前瞻引领型、战略导向型、应用支撑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形成“探索—预研—建设—运行”的发展格局。
1.围绕引力波探测、地月空间开发、多模态网络等前沿领域,开展前瞻引领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探索预研,力争有重大科学发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2.加强战略导向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谋划,高标准建设超短超强激光实验装置,开展自由电子激光、X射线同步辐射源等关键技术研发,打造世界领先的超快光源装置与产业化研发平台,争取纳入国家规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3.围绕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关键技术突破,谋划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推动水灾变模拟试验设施、智能医学研究设施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4.规划建设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功能区,打造我省科技创新新地标和国家创新高地重要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郑州市政府)
(二)重点实验室。推进省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整合重组实验室体系。
1.提升省实验室管理运行水平,实现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启动建设一批研究基地,力争嵩山、神农种业实验室成为国家实验室分支机构(基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2.推动在豫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全国重点实验室布局中重组入列,积极创建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等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推进农业科技基础设施集群、省科学院专业研究机构、中试熟化和成果转化平台等建设。
1.推动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加快畜禽研究中心、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布局建设中国农科院中原研究中心、国家特色果树种质资源圃、南繁科学试验基地、粮食产业技术研究院、水产种质资源库等重大项目,打造世界一流的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和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科院)
2.依托省科学院筹建量子材料与物理研究所、半导体装备研究所、综合性创新基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等。加快智能传感器MEMS(微机电系统)中试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科学院)
3.加快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等平台建设,完善开放标准和服务机制,开展创新成果中试放大及熟化开发,依托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布局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到2025年建设50家左右中试基地和50家产业研究院,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建成全国重要的成果中试和转化基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强化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作用,建立行业专家咨询机制,协调解决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构建1个提速行动方案、1个支持政策、N个专项行动方案的“1+1+N”推进体系,明确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重大项目、具体单位、有关地方。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在项目用地用能、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项目带动。坚持以重大项目为牵引,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加强应用场景开发,在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引领性项目。强化项目调度,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统一管理。完善全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持续推进项目谋划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运。
(三)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人才、能源、土地、数据等要素保障,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统筹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贷款等政策工具,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将新型基础设施领域人才引进纳入省各类人才引进计划,落实人才服务保障相关政策。
附件:河南省2023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事项清单附件河南省2023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