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在安全监管领域的复用共享
- 来源:智能交通世界网 作者:粟燕琴 董海龙
- 2019/8/1 8:47:4138901
【安防展览网 视点跟踪】5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印发《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推动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营运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度。《方案》的出台,将全面推动交管、交通运输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际上,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享信息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联合治超、省界收费站取消工作等等,ITS114今天就简要分析下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的共享、复用。
发展历程与主要功能
2010年,以服务上海世博会道路运输安保工作为契机,交通运输部开始推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建设,并以北斗应用示范工程为切入口,自2013年开始全国各省市陆续建成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2015年开始,交通运输部对各省市联网联控平台进行月度考核,随后,各省对参与联网联控服务的各级监管平台、企业运营平台进行常规考核。
那么,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主要能做什么呢?先来搞清楚什么是重点车辆,狭义的重点车辆主要是指道路客运、旅游客运和危险品货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客一危”,广义的重点车辆还包括包车、校车、营转非车辆等,不同的地方还有不同的做法,比如渣土车、出租车也有地方将其纳入重点车辆管控范围。
联网联控,是指通过车载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记录和实时回传车辆的行驶轨迹,以及基于行驶轨迹所得到的速度信息等,对部分驾驶行为进行监测,比如超速、禁行时间段行驶(凌晨2~5点)、长时间驾驶/疲劳驾驶、偏离路线行驶等等。
根据海因里希法则,每一起重大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件轻度的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因此通过该系统将运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公安交通、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的主要目的。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其主要考核对象是企业,包括入网率、在线率、断线率、数据不合格率、在线时长率、超速车辆率、疲劳驾驶车辆率等等,惩罚对象也是企业,由企业对所属车辆进行监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则规定,司机故意损坏、关闭、干扰车载定位终端,致使终端无法正常工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尽管该系统的初建设设想,就有包括与安监、交警部门等共享,但一段时间内,仍是以交通运输部门为主体,交警、安监等为辅,主要用于事故责任调查,对企业处罚,但多未用于交通安全执法,对于司机的超速、疲劳驾驶等,只能由交警来进行处罚。也有部分县市运管,将超速、疲劳驾驶数据等提交给交警,由交警来开具罚单,但这种个例还是比较少。
陕西的探索
如何更好的利用这一平台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工作方案》为复用共享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指明了方向。实际上,对该系统的复用共享,在一些省市早已经有了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以陕西为例。2017年陕西京昆高速8.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后,陕西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陕西省相关部门起草制定了《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西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案》,2018年3月,陕西省政府决定建设“三客两危一隧道”(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危险路段,超长隧道)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方案,并要求省市县都建设应用“三客两危一隧道”智能管控平台。
2019年5月,平台正式上线,可显示所有在陕“两客一危车辆”(包括省内、外牌照车辆)的具体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轨迹以及车辆所有人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主要针对重点营运车辆的超速、疲劳驾驶、0-5时违规行车三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一旦涉事车辆出现这三种违法行为,平台将会提示交警部门处理。这种处理,不是事后通过数据处理,而是路段管辖交警(大队)根据预警信息、缉查布控系统反馈,拦停车辆,现场处罚,给ITS114印象深刻的是某危化品车辆超速两分钟,预警信息到达某大队之后,3个多小时后,车辆被拦截,并现场给予处罚。目前该平台正向陕西全省推广。
陕西的做法并不是个案,在湖南、上海、宁夏等地也有类似的做法。
2017年5月22日,湖南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道安监管云”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开展一期大数据示范应用系统研发,实现可视化展示应用。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态势监管、驾驶人交通信用评价、道路未来路况预测、“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监管和重点客货运企业安全监管等。2018年3月,湖南省“道安监管云”建设工作已完成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了交通、运管、高管、交管等单位的数据资源共享。
2019年4月,上海交通警察总队与联网联控系统“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加强合作,陆续对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法上高速和危化品车辆闯禁区进行处罚,实现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全天候实时监控。
2019年6月,宁夏交管局领导在一行业论坛上介绍,宁夏重点车辆管控平台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本地“两客一危”车辆数据接入进行统一监管,考虑把宁夏的轻型小货车、泥头车、渣土、校车等纳入进来,实现对辖区重点车辆管理全覆盖,安全监管无盲区。
2019年7月,南通交警利用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管控车辆行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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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要提湖南的“道安监管云”,由湖南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单位,整合公安、交通运输、保险、安监、气象、教育、通信等行业资源以及百度、高德等互联网企业社会资源,建立了一个全新的数据融合共享体系。
总的来看,对于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的共享复用,有两种类型,一是交警再建一个平台,将联网联控系统纳入其中,并利用交管“六合一”平台,丰富其数据,数据也更为,由交警实时对重点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一种是与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联网联控平台运营方合作,由这类平台提供违法数据给交警,再由交警进行处罚。
交警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超速、疲劳驾驶、闯禁行(危险品运输)、渣土车转弯超速等,交通运输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针对司机)主要是损坏、关闭、干扰车载定位终端,伪造篡改行驶数据等,未来还可对人证不一等行为进行监测和处罚(人脸识别)。
未来发展
重点车辆联网联控平台的未来发展,监管预警与执法将会并重,在监管方面,安监部门对于危化品从生产到运输再到应用的全过程监管,也将借力联网联控平台。跨部门之间复用共享同一系统平台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是有利于数据采集设备与基础平台、数据库、应用系统建设的标准一致和同步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全域流通、全时共享;二是有利于打破部门壁垒,充分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共享各类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节省维护和运营平台的成本;三是可以加强跨部门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协作能力,减少传递数据的繁琐程序,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为提升交通安全水平、打击超限超载,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部门在治超工作上,已经实现了联合治超工作常态化,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有理由相信,在进一步提升重点营运车辆安全水平上,联网联控平台的复用共享,也将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自7月11日起公开征求《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的意见,据了解,修订后的标准充分适应卫星定位、数据通信、视频识别、数据安全等新技术的应用;坚持记录仪的整车安装要求和车辆传感器信号为基础、卫星定位信号为补充的速度记录机制;进一步扩展行驶记录的内容和维度,增加无线通信等数据采集方式,强化数据存储设备的安全防护性能。《行驶记录仪》国标的修订,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联网联控平台的复用共享趋势,为执法依据具备充足的法律效应铺平了道路。
联网联控平台的复用共享在未来几年会成为势不可挡的潮流。且多数会向湖南、陕西一样,成为道路安全监管云平台的一部分,将车辆运行数据与交警的卡口、电警数据(断面数据)结合,从而让重点营运车辆的运行全程可控、有错必纠、有违法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