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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2016/3/10 9:33:4317178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3月9日,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印发了《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是文件全文: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开展“铸安”专项行动“一条主线”,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两个重点”,强化风险预防控制、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安全基础建设“五项工作”,全力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省控范围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以党政同责为核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安全生产与其他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追责,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四级五覆盖”。
  
  (二)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完善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严格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监管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的直接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涉及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监管领导责任。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不安全不生产的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向规模以下企业拓展延伸。开展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与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县区政府与乡镇、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县区有关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对超事故指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警示,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以本质安全为目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制定铜陵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积极谋划“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主要指标,明确“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细化保障措施。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对接,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全市总体规划。
  
  (六)提升科技强安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应用,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行业推广机械化、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装备配备,组织开展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加强指导监督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自救逃生能力。做好事故统计改革,全面采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提高事故报告效率和准确性。
  
  (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扩大标准化创建的覆盖面,加强对标准化创建组织评审单位的监管。
  
  (九)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制定《铜陵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理清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出台《铜陵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
  
  三、以“铸安”行动为抓手,打赢安全生产三场硬仗
  
  (十)打好打非治违“阻击战”。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对无证、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扣押、关闭等强制措施,从严查处,打击到位。注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的源头治理,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和区域间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强化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确保所有事故都在规定时限内结案,所有责任人都追责到位,所有事故查处结果都向社会公布。
  
  (十一)打好专项整治“歼灭战”。分析疏理当前影响和制约全市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实施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通过各专项整治补齐安全短板,提升行业安全整体水平。
  
  非煤矿山:重视非煤矿山和危、险、病尾矿库的整顿关闭,全年完成10座以上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关闭任务。开展矿山防冒顶坍塌等专项整治,严防“十类”事故发生。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并公告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矿工安全操作责任清单。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与外协用工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继续开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推广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道路运输: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推行“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开展城乡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
  
  水上交通:突出港口危险化学品码头和存储场所(罐区、堆场和仓库)、涉水工程建设等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强化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加强对渡口和航运企业监管,确保水上航运安全。
  
  建筑施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突出整治施工现场基坑支护、脚手架等五类分部分项工程,推进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倾覆、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开展建筑施工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治理,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消防:抓好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娱乐场所、节庆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强化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五小场所”及敬老院、幼儿园防火等隐患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特种设备:开展电梯、液氨制冷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规范电梯维保行为。
  
  工贸行业:加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高温金属吊运、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
  
  职业健康:开展12个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工作和涉金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加强城市建设、校车和校园、农业机械、民用爆炸物品、桥梁隧道、地下管廊、长输管线、燃气、水利、电力、户外广告设施、危旧房屋、寄递物流、节庆活动、旅游景点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
  
  (十二)打好隐患排查“围剿战”。继续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和专家“会诊”专项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隐患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对所有隐患逐企逐条验收销案,实行“闭环式”管理。
  
  四、以工作创新为,提高安全监管效率效能
  
  (十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重点监管执法,排查梳理高危行业企业分布情况和近5年来事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在县区、乡镇(社区)、园区之间开展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和委托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专业水平。建立健全计划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等监管执法制度,提高安全监管检查效能。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深化体制改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央在铜企业和省属、市属企业由所属行政辖区进行监管的模式。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部分行政审批权下放至县区,建立权责对等的监管机制。
  
  (十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安全失信惩戒,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十五)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鼓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企业事故风险防范能力。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安全服务等方式,推动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社会化。
  
  (十六)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中介机构、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管。
  
  五、以宣教培训为载体,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十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逃生避险技能普及,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扎实开展第15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铜都行”、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六进”等活动。
  
  (十八)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以高危行业农民工、特殊工种、班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门槛。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十九)加强安全文化创建。提高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水平,全年完成2家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2个安全社区的创建任务。适时启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六、以“三严三实”为*,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
  
  (二十)增强从严从实治安能力。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廉洁从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和执法监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矛盾问题的自觉性,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十一)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基层执法监管人员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配备。强化基层执法力量,提高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比。推动开发园区和乡镇(社区)设置安监机构,按规定配足配强人员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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