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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推进“互联网+工业”的实施意见

来源: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2/29 9:38:1515040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近日,山西省经信委就山西省积极推进“互联网+工业”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拓展互联网与工业经济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助力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山西省工业企业降成本、补短板,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汇聚新优势和新动能。以下为文件全文: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互联网+工业”的实施意见
  
晋经信信息化字〔2016〕13号
  
各市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办,省中小企业局,机关各处(室、局),省无线电管理局,各行业办,委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5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加快推动互联网在我省工业领域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促进新兴业态拓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我省积极推进“互联网+工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大力拓展互联网与工业经济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努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创全省工业领域“互联网+”工作新局面,助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省工业企业降成本、补短板,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汇聚新优势和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1.优化资源,协调发展。优化互联网要素的资源配置,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工业经济各领域之中,推动信息技术与工业技术(两个IT)协调发展。
  
  2.创新,融合发展。加强互联网创新要素、创新体系和创新理念与产业发展的对接应用,汇聚各类创新力量,促进信息通信技术在工业领域深度融合和应用。
  
  3.开放共享,绿色发展。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着眼生态、绿色、低碳、循环,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
  
  4.强化管理,安全发展。从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技术设施和运行服务等方面加强管理,健全多层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确保安全稳定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互联网+工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创新发展的活力和潜力进一步释放,互联网创新成果在工业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深化。
  
  1.全省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乡村,90%以上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和12M以上,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5%,全面提升对“互联网+工业”的支撑能力。
  
  2.互联网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成为企业组织变革、培育新型能力的重要途径,互联网在工业领域的产业链服务进一步拓展延伸。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8%,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48%。
  
  3.建成以太原为中心,覆盖中部地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带,培育一批ICT(信息通信技术)企业,建成一批“互联网+工业”的试点示范企业。“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4.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持续开展,建成一批面向小微企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互联网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互联网+工业”网络基础设施升级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山西”建设,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4G网络建设发展,推动基础信息网络演进升级。充分发挥光纤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和下一代数字电视网络对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互联网+工业”深入发展。
  
  2.加强重点工业领域网络覆盖。面向工业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工业领域,完善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等网络基础设施,优化网络设计,加大带宽配置,提高企业宽带接入和服务能力,推进我省“两化”深度融合。
  
  3.提高工业大数据和云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等领域资源的开放共享。鼓励大型企业拓展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云服务能力,努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智助”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促进“互联网+工业”融合创新发展
  
  1.促进工业组织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和投资机构开设创客工场、创客学院、创客基金与平台,搭建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创客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全要素公共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促进工业设计模式创新。支持骨干企业和机构搭建集成设计工具、仿真系统和海量数据资料的创新设计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与工业设计中心向社会开放研发设计、实验测试等创新资源,大力发展网络协同研发、网络众包设计等新产业,提高企业创新设计水平。
  
  3.促进工业生产制造模式创新。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步伐,推广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按需制造、柔性制造、数据制造、网络制造、云制造等新型生产模式,在重点行业开展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示范,提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组织实施智能制造专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创新发展。
  
  4.促进工业营销模式创新。广泛普及基于互联网的新型营销方式。支持骨干企业搭建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建设线下品牌集成体验店,鼓励和引导中小制造企业广泛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的新媒体品牌推广、网络营销以及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体验式营销,发展个性化营销、营销、创造需求等新型营销模式。
  
  5.促进服务保障模式创新。支持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线下服务资源,发展远程监控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管理、融合应用解决方案、总集成总承包、融资租赁、内容增值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工业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等新业态,促进企业由产品制造商向服务提供商转型,不断延伸产业价值链条。
  
  (三)促进“互联网+工业”绿色发展
  
  1.探索绿色发展模式。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建设,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促进能源利用、污染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打造绿色产业链,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实现高碳产业低碳化发展。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建设绿色工厂,打造一批全省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产业基地。
  
  2.构建绿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推动高能耗产业能源体系建设,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和汇总,实现实时监测、调度及优化,提高绿色开采和清洁生产能力。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实现对工业企业、资源环境的动态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完善重点企业用电量信息监控、发电企业电量情况实时调度等系统,提高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经济运行综合研判分析能力。
  
  3.推进绿色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统筹应用节能、节水、降碳效果突出的绿色技术和设备,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快推进全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信息系统建设,构建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服务、再生资源交易、行业监督于一体的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各类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打造行业性、区域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四)促进“互联网+工业”健康安全发展
  
  1.夯实信息安全工作基础。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国家信息安全标准要求,提高与互联网融合应用的工控系统、智能专用装备等的信息安全标准化水平。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和创新能力体系,培育信息安全专业力量,实施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动国家信息安全标准规范在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及关键基础设施的落地,重点推进全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开展工控安全自评估、厂商评估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工作。
  
  2.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实施责任制管理。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水平,鼓励和支持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落实“三同步”要求,完善网络安全设施。健全运行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工控系统安全防护,提升互联网应用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完善信息共享、数据共用、云计算服务等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3.加强日常检查和应急管理。建立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关键设备的信息安全测评检查和信息安全漏洞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对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进行抽查。加强应急管理,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支撑队伍,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备机备件等容灾备份措施。
  
  五、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各单位要成立“互联网+工业”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及部门组成。要进一步制定行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推进重点,选定试点项目,确保“互联网+工业”有效落实。机关各处(室、局)、各行业办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2.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工业”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加强统筹部署,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务实推进全省“互联网+工业”组织实施。
  
  3.搭建咨询平台。集纳省、市经信领域专家决策优势,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对“互联网+工业”总体规划、行动方案、推进实施、绩效评估等开展咨询指导。
  
  (二)做好工作对接
  
  1.与企业和项目对接。“互联网+工业”直接的目的就是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相结合。要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对接,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到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各个领域。
  
  2.与信息网络机构对接。要加强与信息通信机构对接,优化功能匹配的宽带网络环境,构建区域性的大数据中心,建立和完善云端服务机制,共享信息和数据资源。
  
  3.与相关单位对接。做好横向部门和机构的对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并适度超前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避免重复建设,推进我省“互联网+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力量支撑
  
  1.强化技术支撑。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智能机器人操作系统、工业传感器、工控芯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培育“互联网+工业”,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整合的技术产业集群,打造国内先进、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
  
  2.强化组织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支持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推动产业技术研发机构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
  
  3.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引进国内外“互联网+工业”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培养造就一批本土企业家和中高层管理者。鼓励互联网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组织“互联网+工业”专业培训,适应“互联网+工业”发展新模式。
  
  (四)加强引导支持
  
  1.加强政策引导。按照国务院“互联网+”明确的融合标准体系,研究探索适应我省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鼓励机制。统筹利用我省现有创业创新、集约用地、政府采购等政策资源,加大重点领域的倾斜力度,为“互联网+工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2.加强法规支持。针对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研究国家出台的政策规定,立足行业和省情特点,完善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营造“互联网+工业”公平竞争环境。
  
  3.加强财税支持。统筹利用现有的财政专项资金,积极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支持“互联网+工业”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等,加大政府部门采购服务力度,探讨股权和融资服务等新模式,支持“互联网+工业”新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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