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5/12/5 8:21:3015379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5〕84号)
(皖政〔2015〕8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计算作为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动信息技术能力实现按需供给,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的全新业态,对于支持创新创业、提升信息消费、壮大新兴产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产业创新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创新为、以基地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抓手、以安全为保障,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培育骨干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深化行业应用,推动重点领域发展,促进以云计算为的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新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云计算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应用发展明显,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通过云计算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
到2020年,形成应用领域广泛、服务方式全面、产业链条健全的产业体系和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云计算在整合IT(互联网技术)资源、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应用取得明显效果。通过云计算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宽带安徽”建设,提升宽带网络应用水平。参与国家产业布局,创建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规划“一中心两基地多园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空间布局,建设合肥市云计算大数据生产应用中心,淮南、宿州市大数据存储基地,黄山、池州市云计算大数据创意产业园。推动合肥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和中国(合肥)智能语音产业基地暨“中国声谷”建设;打造芜湖、马鞍山市互联网产业园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园区,培育一批面向或国内的电商平台,加快建设一批“皖货”网上专业市场。建成中国移动(安徽)数据中心、合肥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二)增强服务能力。建设基于“云、管、端”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等云计算项目,发展个性化、订制化云计算服务。落实省物联网产业技术路线图,加强射频识别、传感器元件、北斗终端、无线传感器网络等技术攻关,发展智慧家居、智慧城市等集成应用,培育信息消费新热点,推进国家和省级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动集成电路、智能硬件、体感交互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基于云计算的个人信息存储、在线工具、生活娱乐等服务。支持数据中心和网络资源等租用业务,积极开发灾难备份、网络加速、数据挖掘、信息安全等增值服务。加快第三方测评认证服务,发展面向云计算领域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售后维护、分析、测试、计量、检验等服务。
(三)提升创新能力。发挥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集中力量突破弹性计算、海量数据存储和处理、资源监控管理、数据中心绿色节能、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支持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语义计算与数据挖掘实验室、语音及语言信息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智能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38所安徽省公共安全应急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相关科研机构开展云计算应用研究,加快云计算相关技术研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云计算领域产学研用结合。围绕“龙芯”CPU(中央处理器)自主创新技术,推进高性能国产计算机、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产业化。提升语音合成、语音识别等核心技术,推动语音技术在云计算相关领域的示范应用。推进量子通信京沪干线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培育量子通信产业链。围绕文化科技融合,推动安徽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创新示范。
(四)探索发展模式。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牵引,积极探索云计算发展新模式。利用云计算技术,整合全省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等信息资源,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集中部署和共建共用,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数量,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全省公共信息开发平台,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利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与现代制造业结合,实现互联网产业化和产业互联网化发展。搭建企业间数据资源交换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人力资源、客户、供应链等管理服务。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业、制造业、商贸流通等领域的普及和深化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利用云计算技术开展互联网金融、移动电子商务等业务。
(五)发展支撑产业。壮大智能终端及其配套产业,重点支持一批智能终端制造及配套企业,发展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和新技术,带动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车联网、云计算集成平台、车载智能终端等,丰富产品种类,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等发展基于大数据的生产性服务业。发挥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推进智慧城市、智能语音、民用雷达、智能电网、智能交通等领域发展,提升产业配套和服务能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区,汇聚云计算软硬件、方案设计、系统集成、服务外包等企业,形成以数据中心为核心的配套产业群。
(六)培育市场主体。引进行业,围绕终端产品和服务,构建产业生态链,推进行业领域数据开发、智慧城市平台建设、IT运维服务等重点项目,促进互联网落户并优先向我省开放平台接口、数据资源和市场渠道,布局产业基地和区域研发中心。培育省内骨干企业,支持有较强实力的本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力争催生一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打造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投资主体,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或楼宇构建云计算相关的“众创空间”,推进云计算在社会生活中的普及应用。
(七)强化安全保障。建立数据应用管控平台和安全审查过滤机制,实施集中管控和分类访问控制,保障数据离线应用安全。加强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推广国产密码算法应用,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可靠。推动电子政务安全监测预警云平台建设,对省、市、县政府网站及政务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云安全检测、监控、分析预警。实施网络身份管理制度,加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信息安全监管,强化信息化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定期检查。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云计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问题,从资源管理、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落实云计算发展战略。各地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协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云计算创业项目孵化、市场主体培育、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产业园区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产业环境营造等。支持符合布局和能耗标准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参加直供电试点,满足大工业用电条件的可执行大工业电价,在网络、市政配套等方面给予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三)完善投融资机制。在省产业发展基金中设立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子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对云计算产业的投入。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云计算产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强化信贷支持,围绕云计算产业发展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定向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云计算领域“皖军徽匠”,培养一批“新徽商”企业家。充分利用我省人才引进和奖励政策,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创新型团队和人才。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云计算产业研发机构。建立科技人才合作机制,建设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支持人才承担云计算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设置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培养专业人才。鼓励高校、职校、社会教育机构、企业联合共建云计算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培养专业技能人才。
(五)积极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与云计算产业合作与竞争,鼓励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收购国外云计算先进公司,建立同国外企业合作发展云计算机制,实现我省云计算同先进国家和地区同步发展。鼓励省内云计算企业参与、国内云计算标准化工作,支持在云安全、服务质量、开放接口、体系架构、评估认证等方面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面向全国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和成熟解决方案,提高安徽云计算技术和服务企业的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