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出台奖励办法助推平安校园建设
- 来源:安康市教育局
- 2015/8/5 8:42:4211681
为了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激发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参与平安宁陕建设的热情,推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巩固提升平安建设成果,近日,宁陕县综治办、县教体局联合制定了《宁陕县校园平安建设考核评估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考核评估及奖励范围包括全县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小学、幼儿园、师训教研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辖区教学点平安建设工作纳入中心校一并考核评估。评估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制、管理制度、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教育宣传、层级配合、育人环境、工作成效等八个板块的内容。
在考核评估程序上,先由县教体局进行初步评估,即在每年底根据评估标准,对全县学校、教育单位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平时明察暗访情况,考虑平安创建、信访维稳、一票否决等因素,将考核结果确定为、良好和一般三个等次;对于当年被命名为县级及以上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或综治平安建设单项工作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校和单位,当年平安建设工作直接定格为档次。县综治办根据县教体局提供的初步评估结果,经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以正式文件发布认定结果。
在评估结果运用上,各学校、教育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经县综治办终认定为等次的,由相关学校、教育单位自筹资金,比照当年县级部门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奖励标准,对本校或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奖励,小学附属幼儿园、辖区教学点教职工按照相同标准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