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引发信息泄漏:大数据安全引人忧
- 来源:CIO时代
- 2014/2/26 13:11:041635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新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已达到3.02亿人,全年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交易额同比2012年增长42.0%。由淘宝发布的年度数据,仅淘宝网与淘宝商城每天处理的包裹数量多达800万个。在如此庞大的交易量与数据背后,普通消费者是否考虑到,个人信息安全也作为商品正在被贩卖,由此带来的个人利益的侵害可能正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你的生活。
2014年1月,支付宝前技术员工李某涉嫌将多达20G容量的用户数据非法贩卖他人事件,由此引出网购个人信息安全这一话题。据媒体报道称,该名李姓技术员工利用其工作之便,在2010年分多次在公司后台下载支付宝用户数据,资料内容多达20G,随后伙同两名同伙,将用户信息多次出售给电商公司、数据公司。
网络隐私权,是个人隐私权在网络中的延伸,是指自然人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私人空间和私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
在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受到很多的改变。消费者出于网络交易和接受服务的需要,常常向网络商提供详尽的个人资料,而这些蕴藏有巨大经济效益的数据又可能被收集者转售给其他商业组织或者被再利用是现今的普遍现象,个人隐私的泄露不可避免,很多行为已经严重的侵害了在线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
作为普通网民的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在饭点的时候通过谷歌或者百度上搜索“匹萨”这一关键词,网页上会显示一些与附近的匹萨餐厅相关的广告。但是,未来几天里当你访问一个与匹萨毫不相关的网站时,网页上可能也会突然出现同样的匹萨广告。是的,你在网络上一直被广告跟踪着。
事实上,想要避免这一问题并非很难。目前几乎所有主要的浏览器都增加了内置的“禁止跟踪”功能,设计这一隐私项设置的目的是告知广告商不要跟踪用户的上网活动。不过,正如大部分消费者不知道新款智能手机大部分功能一样,真正去勾选这一功能的用户。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轻则可能是狂轰滥炸的垃圾广告邮件,重则是你搜索或购买了一些私密的商品后未来几天满屏幕的同类广告,如果正巧你的女友或者父母和你共用一台电脑,那只能祈祷他们足够善解人意了。在个人信息安全被泄露的背后,我们是选择隐忍还是选择使用恰当的方法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近日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民信息安全状况研究报告》指出,74.1%的网民在过去半年时间内遇到过信息安全问题,总人数达4.38亿,全国因信息安全事件而造成的个人经济损失达到了196.3亿元。报告强调,信息安全影响网民的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报告数据显示,因网上购物遇到过安全问题的网民达2010.6万人。其中,因网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和账号密码被盗分别为42.9%、23.8%。电脑网络支付时,资金被盗、被骗和账号密码被盗的比例达32.1%。
由网购家电引发的个人数据泄露同样很普遍。家电行业与房产、装修等相关行业关系紧密,异业间的合作在近几年间已经形成模式,从中产生的经济利益非常可观。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过购买、交换消费者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的推销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笔者的同事近期装修新房,他向笔者抱怨每天都会接到3-5个不同类型的推销广告,内容涉及房产推销、装修、贵金属等行业。“头疼的问题是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数据在网购的哪个环节被出卖了,这些数据是谁提供给他们的”。
在网购过程里后的物流环节也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事实上,笔者在撰写此篇稿件时,在百度搜索上随意键入“购买快递单号”即可轻松获取一系列兜售快递单号的网站,在一家名为“淘单114”的网站上,每一单快递单号被标价0.5元。据该网站页面介绍,这些快递单号分为两类——一类是未扫描单号:快递收件员已取件在手,但还没有将单号信息录入数据库,价格为1元/条;另一类是已扫描单号,又分两种:有发货/收货地址的0.5元/个,只有发货地址的0.2元/个。同时,笔者注意到,在这类贩卖快递单号的网站中,“高单号”的售价达到了2元/条,并且成交的笔数同样很可观。所谓的“高单号”,就是单笔交易金额超过2000元的,或者每周下单数累积超过2次的快递单号,这背后的消费者就是商家眼中的“肥羊”,“价格体现价值”充分反映出这个灰色产业链的游戏规则。
网络是把双刃剑,既因为它的广泛性将你隐匿其中,又因为其共享性让你的秘密无所遁形可言。在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包括电话、住址、健康状况、账户密码被每天的网络行为中被无形的出卖的当前,仅依靠网友或者消费者自律已经很难去规避掉这些隐患。事实上,以上各种侵害他人信息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侵害人完全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作为执政机关的政府,应该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据悉,全国人大*会在2013年10月25日高票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法。修改后的《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消费者维权更畅通,网购则更方便更安全,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将有法可依。而作为企业的普通电子商务平台应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杜绝由于个人行为导致用户信息数据泄露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