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网

登录

海南省印发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来源:海南发改委
2024/9/25 8:55:2233185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近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中共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旨在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增长引擎”相关要求,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统筹推进海南省低空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低空经济融合发展生态。
 
  《行动计划》围绕构建低空经济政策制度体系、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设低空基础保障设施、构建低空经济发展平台、推动低空经济试点示范、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六大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其中,构建低空经济发展平台中提出,要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和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功能整合,融入低空飞行数字底座,提高向空域用户提供飞行计划申报、对空监视、地空通信、航空气象、航空情报、飞行情报、告警及协助救援等服务能力,接入海易办和海政通,实现管理部门低空数据共享和违规线索推送,满足未来“高密度、高频次、高复杂性”的低空飞行和政务管理需求。加强对低空无人机测绘、航空摄影和地理信息数据的安全监管,规范高精度实景三维地图的安全使用。以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和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强低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公共安全服务指挥调度保障能力建设。
 
  推动低空经济试点示范中提出,要拓展城市空中交通场景。支持海口、三亚、儋州、临高等市县选定试点区域开通市内、城际、城郊eVTOL载人示范航线。支持海口、三亚、澄迈、陵水、临高等市县依托产业园、商圈、大学城,开展“无人机+生活场景”物流服务,引导无人机外卖配送、急件闪送、即时零售等物流场景综合开发。基于血液、血清、药品等医疗物资运输需求,开通城际、城乡医疗运输航线。
 
  以下是全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中共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琼发改基础〔2024〕921 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增长引擎”相关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统筹推进低空经济体系建设,促进海南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制定了《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增长引擎”相关要求,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统筹推进海南省低空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低空经济融合发展生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创新为动力,坚持应用牵引、试点示范、系统推进、融合发展,按照“以保障服务飞行、以应用带动制造、以创新推动发展”的思路,试点推动“低空+旅游”“低空+交通”“低空+海洋”等场景落地,培育发展低空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形成低空制造和服务融合,应用和产业互促,逆向补链延链强链,推动海南低空飞行器产品和服务走向国际市场。
 
  到2026年,出台3项政策制度;建设2个保障服务平台;建成通用机场9个,低空飞行器起降场超过500个;划设低空航线数量超300条;重点拓展建设8个低空应用场景;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全省低空经济总产值超过3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低空经济政策制度体系
 
  1.完善低空经济顶层设计。编制《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海南低空经济发展思路、发展路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科学引领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研究出台《海南省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推动企业引进培育、基础设施建设、低空航线开通、应用场景拓展、延伸业态发展、园区集聚发展、科学技术创新、飞行服务完善等。
 
  2.规范低空经济管理。统筹考虑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应用、产业支持、技术创新、安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加强促进海南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立法研究,适时推动相关法规出台,规范和引导低空经济活动,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3.加强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持续完善军地民协同管理机制,共同研究低空空域分类划设、低空航线划设、低空空域监管、低空空域灵活转换等事项,制定《海南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办法》,简化飞行审批程序,提高低空空域使用效率。
 
  4.构建低空飞行航线网。优化现有南北纵向低空航线,新划设3条东西横向低空航线、3条连接海南和大陆的进离岛通道,构建海南“三纵三横三出岛”低空航线主干网。统筹考虑低空文旅、商业运输、海洋管理、物流配送、空中巡查等场景拓展需要,划设低空航线超300条。
 
  5.建立动态空域管理模式。统筹军事航空、公共运输航空低空飞行需求,在确保国家空防安全底线基础上,建立军民协同、高效衔接的低空空域使用模式和灵活转换空域使用协调机制,提高低空空域资源使用效率。
 
  (三)建设低空基础保障设施
 
  6.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按需改造儋州西庆、三亚天涯、海口甲子、东方大田通用机场,支持完善跑道、机库、停机坪、燃料加注、电动飞行器充换电等设施,提升通用机场保障能力、增加可起降机型;推进琼海博鳌等运输机场拓展通用航空服务保障功能,增设公务机专用停机坪、低空飞行器专用机库等设施。建成儋州和庆、白沙元门、临高马袅、琼中、万宁5个通用机场,开展文昌、保亭、五指山等通用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布局建设跑道型通用机场;鼓励建设低成本、简易型通用机场;探索建设具有口岸功能的通用机场。推动军方采取分批打包方式核准通用机场场址。
 
  7.推动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地建设。统筹全省低空飞行应用需求,规划500个低空飞行器起降场。优先在旅游景区、环岛旅游公路驿站、物流枢纽、车站、码头、海岛等重要地区,布局建设20个左右功能完善的基地型起降场,其他起降场由企业和市县按需建设。鼓励现有和新建住宅、楼宇建设低空飞行器起降设施。
 
  8.完善通信导航监视设施。在中部五指山及周边区域、琼州海峡区域“补盲”“加密”对空监视与地空通信设施,实现全省范围内1000米以下低空飞行活动监管全覆盖。在三亚、临高等市县试点部署建设接收无线局域网(Wi-Fi)或蓝牙自动广播识别信息的地面信息接收设施,有效增强无人机管控能力。
 
  (四)构建低空经济发展平台
 
  9.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和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功能整合,融入低空飞行数字底座,提高向空域用户提供飞行计划申报、对空监视、地空通信、航空气象、航空情报、飞行情报、告警及协助救援等服务能力,接入海易办和海政通,实现管理部门低空数据共享和违规线索推送,满足未来“高密度、高频次、高复杂性”的低空飞行和政务管理需求。加强对低空无人机测绘、航空摄影和地理信息数据的安全监管,规范高精度实景三维地图的安全使用。以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和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强低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公共安全服务指挥调度保障能力建设。
 
  10.建立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平台。结合无人机、eVTOL、新型运动类航空器等各类低空飞行器试飞测试需求,支持依托海口甲子、白沙元门、东方大田、临高马袅等通用机场建设航空器试飞测试基地。依托企业积极打造若干低空经济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低空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支持海口等地建设通用航空科技创新园。
 
  (五)推动低空经济试点示范
 
  11.拓展城市空中交通场景。支持海口、三亚、儋州、临高等市县选定试点区域开通市内、城际、城郊eVTOL载人示范航线。支持海口、三亚、澄迈、陵水、临高等市县依托产业园、商圈、大学城,开展“无人机+生活场景”物流服务,引导无人机外卖配送、急件闪送、即时零售等物流场景综合开发。基于血液、血清、药品等医疗物资运输需求,开通城际、城乡医疗运输航线。
 
  12.建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以试飞基地为基础,申请建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结合海岛特色,以无人机空管运行技术和适航验证为重点,打造海岛场景运行试验区,健全无人机运行技术体系。结合高温、高盐、高湿特点,试点开展无人机可靠性测试。
 
  13.建设低空经济示范区。加大示范项目建设力度,申请建设国家低空经济示范区。围绕滨海旅游、岛屿资源、热带雨林资源、热带特色农业资源优势,试点拓展新型低空飞行器在旅游观光、跨海运输、海洋管理、安全巡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应用,将海南打造为全国低空经济示范省份。
 
  14.拓展低空飞行器旅游观光场景。支持海口、三亚等环岛旅游公路沿线市县,结合驿站布局开通直升机、eVTOL、飞行汽车等低空旅游观光线路,丰富低空旅游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三亚旅游资源优势,试点在海棠湾、三亚湾、三道镇等区域开展eVTOL飞行体验、旅游观光、交通摆渡等,积累运营组织经验,逐步推动eVTOL低空观光商业化进程。
 
  15.拓展低空飞行器跨海运输场景。支持划设海口—湛江、海口—徐闻、临高—湛江、临高—徐闻等地eVTOL跨海载人示范航线,集中开展载人试验飞行、演示飞行业务。服务海南特色水产品、热带水果、时效快递等货物外运需求,支持海口、三亚、文昌、儋州、临高等市县依托通用机场和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开展货运eVTOL、大载荷长航时无人机跨海运输业务,全面提升跨海物流时效。
 
  16.拓展无人机海洋管理场景。打好海洋牌,结合沿海市县产业优势,差异化打造海洋特色应用场景示范区。依托洋浦港、八所港、海口港等,拓展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在港口巡检、海上搜救、船舶尾气监测等方面应用。依托东方、临高等地深海捕捞和养殖产业,创新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在鱼群调查、渔获运输、渔船补给和监管、非法捕捞监测、渔港应急消防救援等领域应用。依托儋州、东方、临高等海上风电项目,开展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海上风电场巡检。
 
  17.拓展无人机安全巡护场景。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将无人机应用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森林巡护、森林防火、生态环境监测、生物多样性调查等,打造空地协同“智”护雨林新模式。在沿海岸线口岸、非设关地、综合执法点等部署建设无人机自动机场系统,开展无人机自助巡查,实现对进出境船舶、航空器、人员、货物等开展实时监测,提高自贸港反走私综合治理能力。
 
  18.拓展无人机热带特色农业应用场景。满足海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绿色生产需要,在三亚、琼海、文昌、保亭、陵水等市县开展植保无人机高质量作业示范试点,推动无人机应用于橡胶、椰子、槟榔、芒果等热带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施肥、生长监测、摘取等,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六)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19.培育低空产业创新力量。鼓励海南低空空域管理技术院士创新平台、国家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科研基地、省内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专项。支持省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聚焦低空经济飞控系统、航电系统和飞行器设计制造等关键技术,以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形式,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招引推动低空制造突破。依托海南丰富的低空应用场景优势,以场景赋能产业,面向国内外市场精准招商,集中力量招引、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链头部企业和重大项目,聚焦带动固定翼飞机、水上轻型飞机、直升机、无人机、eVTOL等低空飞行器研发、组装制造等产业落地和规模化应用,逐步完善低空经济产业链条。
 
  21.加快推动低空产业集聚。依托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洋浦经济开发区、文昌航天科技城、临高金牌港开发区等园区和省内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器零部件全球备件仓库和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交易、托管、租赁、运营、维修服务基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
 
  22.塑造海南产业特色品牌。支持海口、临高定期举办低空飞行器国际交易博览会,聚焦国际市场打造低空飞行器海外销售交付中心。鼓励在海口、三亚、万宁、乐东、临高等市县举办无人机竞速、高空跳伞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等活动,提升海南低空经济发展知名度。发挥海南独有的航天和北斗资源优势,利用航空科普展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在文昌、陵水等地组织低空经济主题科普和研学活动,提升群众普及度。支持市县政府、低空经济领域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等,举办低空经济发展论坛、展会、院士专家研讨会,打造低空经济交流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同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推进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与低空空域、低空运行、低空安全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本计划落地落实。各市县政府积极落实低空经济发展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支持性政策措施,加强管理服务,通过做好招商引资和资源要素保障等工作,推动低空经济项目落地实施。
 
  (二)加强要素保障
 
  发挥政府投资母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子基金。鼓励市县政府出台采用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扶持方式支持低空企业发展。应对低空经济发展需求,充分利用省内现有优质教育资源,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开设低空飞行器设计制造、无人机应用等低空经济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强低空经济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强化低空产业研发制造、通用机场及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建设、示范工程建设等项目用地保障,加快用地审批流程。
 
  (三)加强安全保障
 
  构建军方、民航、地方政府等参与的安全监管联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统筹协调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加大安全管控投入,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加强专业人员配备,部署电子围栏、无人驾驶航空器侦测和反制设备设施,提升敏感地区“低慢小”目标防护能力。
 
  (四)加强统计和督导
 
  科学制定低空经济统计指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建立健全低空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低空经济发展动态。加强对低空经济发展重点任务的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上一篇:《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解读

下一篇:浙江丽水加速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工作

相关资讯: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