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加速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工作
- 来源:丽水市数据局
- 2024/9/25 8:45:3135106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工作,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丽水市数据局于9月13日正式印发《2024年丽水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要点》。该文件明确了丽水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开放清单,旨在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开放的服务能力和成效,打造优秀应用场景,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总体目标明确,开放机制更完善
根据《工作要点》,丽水市将以“需求导向、创新发展、安全有序”为基本原则,致力于完善开放机制、提升数据质量、深化赋能场景建设和提升平台服务能力。通过这些举措,实现开放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质量更加可靠、赋能成效更加显著、服务能力更加高效的目标。
重点任务细化,数据质量提升
《工作要点》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数据开放机制、提升开放数据质量、深化赋能场景建设和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其中,市数据局将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及市级部门开展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确认,并优化调整数据开放流程,确保数据开放全过程在市公共数据管理平台上流转,提高沟通效率。此外,还将加大对重点数据开放力度,优先开放高需求数据,逐步推进其他数据目录开放。
深化场景建设,强化安全保障
为深化赋能场景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有序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推动授权运营场景建设,拓展公共数据在用工、医疗健康、金融、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建设。同时,加强数据开放平台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开放平台安全可靠运行。
保障措施到位,推进工作落实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工作要点》还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包括开展督导评估、加强工作培训和强化安全防护。市数据局将建立健全开放数据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统筹多方资源加强培训,提升各部门数据创新利用能力。
此次发布的《2024年丽水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要点》不仅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方向,还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步骤,为丽水市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指导和支持。丽水市将继续秉持开放共享的理念,推动数据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打造智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文件原文
2024年丽水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数字经济创新提质,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推进公共数据高质量开发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以“需求导向、创新发展、安全有序”为基本原则,做到开放机制更完善、数据质量更可靠、赋能成效更显著、服务能力更高效。深化公共数据开放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打造优秀应用场景,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开放机制。
1.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制度体系。根据各县(市、区)及市级部门反馈的意见以及实际工作要求完善数据开放相关的政策制度并做好发布、宣贯与实施推进。(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完成时间:全年)
2.优化开放清单与流程。组织各县(市、区)及市级部门开展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确认,对已开放的数据资源,按照数据开放及分级分类规范要求,在市公共数据管理平台上结合实际业务对开放数据领域、数据摘要、数据格式、开放属性、开放条件、数据项级别等内容进行核查确认和优化完善;对未开放的数据按照数据开放及分类分级规范要求,结合实际业务分批次重新进行开放属性评估,做到应开放尽开放;优化调整数据开放流程,数据开放全过程在市公共数据管理平台流转,提高数源部门与数据管理部门沟通效率。(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间:全年)
(二)提升开放数据质量。
3.加大重点数据开放力度。发布《2024年公共数据重点开放清单》,按计划分批推进开放任务。优先开放高需求数据,逐步推进其他数据目录开放,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各数源部门要配合做好数据归集、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4.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开放数据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存量数据常态化治理,围绕数据目录规范性、数据更新及时性、数据范围完整性、数据内容正确性等方面,持续提升开放数据的源头质量;同时对已开放的数据,定期开展平台开放数据质量巡检,保证数据时效性与准确性。(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完成时间:全年)
(三)深化赋能场景建设。
5.有序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推动授权运营场景建设,拓展公共数据在用工、医疗健康、金融、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建设,开发形成一批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的数据产品。(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四)提升平台服务能力。
6.优化数据开放平台。加强数据开放平台与授权运营专区联通性,做到互联互通;优化授权运营数据目录的查询能力;优化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沟通反馈机制,按时按期高质量回应用户需求及疑问;增加开放协议,差异化规定数据开放利用权责;优化平台数据使用、申请机制,加强指导。(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完成时间:全年)
7.加强数据开放安全保障。加强开放平台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开放平台安全可靠运行。做好公共数据开放全流程的安全评估、防护和保障工作,强化敏感数据安全监测和常态化巡检。加强重保期间的数据安全检查和应急响应。(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完成时间: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督导评估。建立健全开放数据监测评估机制,以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为基础,对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加快推进工作进度。
(二)加强工作培训。统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方资源,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各部门数据创新利用能力。
(三)强化安全防护。开展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自查,确保数据开放前完成脱敏脱密处理,杜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泄露,并及时处理收到的相关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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