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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器选择:依据光源发热情况和工作原理

2012/11/6 9:13:29
        防爆工具自80年代起才在我国开始有规模地生产和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在此之前,易燃易爆场所的工人在使用工具进行操作时,常采用在钢制工具与被接触部件的相互表面涂抹黄油或在操作部位浇冷水的办法冒险作业.如果需要在易燃易爆的生产车间内用钢制手工具进行维修、清扫时,则属于动火作业,慎重的单位则要停产,因而影响企业效益。为此,一些大企业和有色金属生产厂、铸造加工厂曾制造了一些有色金属材料的工具,但大多数工具的机械性能不理想.防爆性能也不可靠.有些单位在钢制工具上镀一层有色金属,因工作部位易膳报,如果发生碰撞,均可露出钢材表面,故防爆性能并不可靠。我国的一些引进工程和大型企业常因无防爆工具而不能开工,因此不得不动用外汇向国外购买,如上海某厂一次从国外购买防爆手工具花了6万美元。但更多的情况是:在易燃易爆场所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用钢制工具操作会产生火花而引燃引爆,有人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多少年来就是用普通钢制工具操作也没有出问题。由此而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屡有发生。

        电光源是防爆电器中zui主要的发热元件,防爆电器应根据光源的发热情况和工作原理来选择光源,设计防爆型式。对气体放电灯内部的放电元素必须加以分析,是否含有性质活泼不稳定的化学元素、有多少数量以及冷态下的性质,如光源冷态下有足够数量的不稳定化学元素存在,一旦光源破碎后,灯炮内活泼的化学元素会与环境中的湿气产生化学反应,生成热量,将可能引燃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这类光源在防爆电器中是严禁使用的。

        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和普通荧光灯在破壳损坏的异常状态下,放电管或灯丝仍能构成电气回路,使爆炸性气体和炽热的放电管或灯丝接触机宰相对较大,因此,增安型防爆电器不能使用这些光源。卤钨灯由于泡壳表面温度过高,对增安型防爆电器也是不适用的。

        增安型防爆电器允许采用的光源有:带有单插头的无启动器的荧光灯、普通白炽灯和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这些光源在泡壳破碎的情况下,均能瞬时断路。在上述3种光源中,带有单插头的无启动器的荧光灯光源表面温度zui低,光效zui高,在爆炸性危险环境中适用性。

        同一种光源,使用在不同防爆型式的灯具中,其温度组别就不同。如对200w白炽灯,使用在增安型防爆电器中,以光源表面zui高温度来定灯具的温度组别,一般只能定为T1,而使用在隔爆型防爆电器中,以灯具外壳的zui高表面温度定温度组别,就可能做到T3。降低防焊灯具温度组别,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防爆电器的温度组别,提高防爆电器的适用性。充分发挥防爆电器的效能,是防爆电器设计工作中较为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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