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招各地代理商
时间:2007-04-26 阅读:1422
红外产品代理商协议
甲方: (代理商)
乙方: (制造商)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友好原则协商,就乙方生产的红外夜视系统产品甲方为 (地区)代理商,并在*区域内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专卖商生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终止日期即为本协议终止日期,如需要继续签定代理合同,甲乙双方可根据上年度*期内的销售情况再做协商。
二、销售指标
甲方在专卖期间内,应按期完成每月销售指标,其每月的销售额zui低不少与1万,累计每个季度完成3万元,乙方给予红外产品10%的反点,如果未完成销售任务,乙方将不给予反点,如代理商在*季度未完成销售任务,可以年累积销售额超过12万元,乙方一样给予10%的反点。
三、配套服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性能、技术说明与工程安装说明以及各项标识*、可靠的合格产品。
2、甲方可以在1个月内将未出售的货物进行调换,保证设备无损坏,表面无划痕。(费用甲方承担)
四、
在甲方遇到相应的技术问题时,乙方将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为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提供产品知识、工程安装等方面的指导。
五、售后服务
1、乙方为甲方所销售的产品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
2、甲方所售的乙方产品,乙方提供一个月的免费换新(保证设备无损坏,表面无划痕),但由于甲方或者甲方的客户等外力不可抵抗因素致使产品毁坏的,不在换货范围内,损坏的产品适当的收成本费用,乙方可提供收费标准。
六、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自觉维护乙方产品形象和声誉,不得销售假冒乙方品牌的产品,共同维护该品牌的合法权益和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七、交货与付款
甲方每次将订购货款的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乙方查知货款后给予发货。
八、退出代理
当不销售公司产品时,扣除乙方货款后,将余款全部返还甲方。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起,既发生法律效力。注: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 :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长春顺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