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阻燃电力电缆成品检验
时间:2013-08-10 阅读:781
矿用阻燃电力电缆成品检验
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于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缆的出厂检验。
2 标准依据
MT818.11-2008 煤矿用电缆 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铜芯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
MT818.12-2008 煤矿用电缆 额定电压1.8/3KV及以下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MT818.13-2008煤矿用电缆 额定电缆8.7/10KV及以下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3 检验项目
3.1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检验项目见表2。
3.2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检验项目见表2。
3.3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电缆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及强制认证标识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成品电缆的标志应符合GB6995.3的规定。
4 检验规则
4.1产品由质量管理处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4.2产品按第3条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4.3产品按以下试验频度进行抽样试验。
4.3.1 抽样试验的频度
4.3.1.1 结构及表面标识检查应在同一型号和规格电缆中的一根制造长度上进行,抽样应按表1进行。
4.3.1.2除结构、表面标识及阻燃性能外,其余试验按商定的质量控制协议,在制造长度上取样进行试验。若无协议,对于总长度大于2km的多芯电缆测试按表1进行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结构及表面标识 | 除结构、表面标识及阻燃性能外的其余试验 | 样品数 |
电缆盘数 N | 电缆生产长度km | |
N≤5 | 4<L≤10 | 1 |
5<N≤10 | 10<L≤20 | 2 |
10<N≤15 | 20<L≤30 | 3 |
余类推 | 余类推 | 余类推 |
4.3.1.3 单根垂直燃烧试验和负载燃烧试验,在企业正常生产且材料、配方无变化时,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每月至少进行试验,材料、配方发生变化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4.3.2 如果*次试验结果不符合第3条规定抽检的任一项要求,应在同一批电缆中再取双倍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仍不合格时,应100%试验。
5 包装
5.1 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JB/T 8137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5.2 每圈或每盘导线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制造厂名称;
型号及规格;
额定电压;
长度;
重量;
制造日期:年 月 ;
产品编号或认证标志;
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等。
5.3 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钉保护罩,伸出的长度应满足交流电压试验的要求。
5.4 每只电缆盘上只允许绕同一型号同一规格的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