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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进”活动

时间:2019-12-25      阅读:498

  为推进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战略实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健康程度,激励公司员工在技术创新、技术改进活动中做出的贡献,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产品能级,降低产品成本。我们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对在产品技术改进、工艺技术改进、新能源、新材料运用上的创新、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励。
 
  奖励条件要符合三性:创新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创新性是指技术创新成果对于本单位原有产品或工艺有一定改进、完善和提高,有创新因素;可行性,是指技术创新成果的措施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并得到用户的认可;效益性是指技术创新成果在实施后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奖励办法:一是技术创新、技术改进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改进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水平,其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经专家评审认定,可以评为一等奖;二是技术创新、技术改进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一定水平,其成果得到应用,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经专家评审认定,可以评为二等奖;三是对于未评为一、二等奖的项目,则按技术创新、技术改进所创造(或节约)的价值,扣除实施费用(成本)后的净增价值,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四是技术创新、技术改进项目申报应当填写《技术创新、技术改进项目奖励登记》,同时应附有图纸、数据、资料等;五是奖励分为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两种。精神奖励可授奖状或以创新者名字命名;物质奖励励按节约或创造的效益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是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技术创新,技术改进项目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励条例的评审条件时,应当按照奖金额较高的条例给予奖励;七是公司对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跟踪、评估;对在创新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者获得电气集团以上级别的创新项目,经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专家评审小组评审、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可晋升一级以上工资。
 
  技术创新、技术改进活动,由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技术、管理、财务和其他专业方面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技术创新成果的评审;技术创新成果由各预算单位每季度进行上报至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在收到创新成果后,做实际效益的测评调查,对技术创新、技术改进项目进行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在此基础上会同工作小组成员讨论推荐,报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评审结论需报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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