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标准
时间:2016-12-27 阅读:196
原理:
将规定几何形状的缺口试样置于试验机两支座之间,缺口背向打击面放置,用摆锤一次打击试样,测定试样的吸收能量。
由于大多数材料冲击值随温度变化,因此试验应在规定温度下进行。当不在室温下试验时,试样必须在规定条件下加热或冷却,以保持规定的温度。
试验程序:
A、一般要求
1、试样应紧贴试验机砧座,锤刃沿缺口对称面打击试样缺口的背面,试样缺口对称面偏离两砧座间的中点应不大于0.5 mm。
2、试验前应检查摆锤空打时的回零差或空载能耗。
3、试验前应检查砧座跨距,砧座跨距应保证在40+以内。
B、试验温度
1、对于试验温度有规定的,应在规定温度士2℃范围内进行。如果没有规定,室温冲击试验应在23℃士5℃范围进行。
2、当使用液体介质冷却试样时,试样应放置于一容器中的网栅上,网栅至少高于容器底部25 mm,液体浸过试样的高度至少25 mm,试样距容器侧壁至少10 mm。应连续均匀搅拌介质以使温度均匀。
3、测定介质温度的仪器推荐置于一组试样中间处。介质温度应在规定温度士1℃以内,保持至少5 min。当使用气体介质冷却试样时,试样距低温装置内表面以及试样与试样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试样应在规定温度下保持至少20 min。
注:当液体介质接近其沸点时,从液体介质中移出试样至打击的时间间隔中,介质蒸发冷却会明显降低试样温度。
4、对于试验温度不超过200℃的高温试验,试样应在规定温度士2℃的液池中保持至少 10 min。对于试验温度超过200℃的试验,试样应在规定温度士5℃以内的高温装置内保持至少2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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