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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灭火剂具有良好的触变性,可以在各种低倍数泡沫产生设备中与淡水或海水按3:97或6:94的比例混合产生泡沫,用于扑救醇、醚、酯、酮、醛、胺、有机酸等可燃性溶剂火灾,亦可以用于扑救油类火灾。
2、广泛适用于大型化工厂、化纤厂、油漆厂、酿酒厂、化工产品仓库、船舶等易燃易爆单位。
3、该灭火剂执行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国家标准。应密封封存在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40℃的环境中,有效期为两年。
4、产品包装采用25kg、50kg、200kg装塑料桶
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泡沫灭火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