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标准规范
时间:2021-08-09 阅读:1602
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标准规范
一、《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6.3.11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6.3.1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6.3.14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宜设紧急切断阀。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
5联锁控制装备的设置要求
5.1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储罐的温度、液位、压力以及环境温度等参数的联锁自动控制装备,包括物料的自动切断或转移以及喷淋降温装备等。
5.2紧急切换装置应同时考虑对上下游装置安全生产的影响,并实现与上下游装置的报警通讯、延迟执行功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紧急泄压或物料回收设施。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可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紧急切断阀_气动紧急切断阀_上海永龙阀门厂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二、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确保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完好可用。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气动紧急切断阀,液动紧急切断阀,燃气紧急切断阀,电动紧急切断阀,低温紧急切断阀)。
五、《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8.3.10在易燃和可燃液体管道位于岸边的适当位置,应设用于紧急状况下的切断阀(站用切断阀,快速切断阀,气动切断阀,电动切断阀,液动切断阀,燃气切断阀,低温切断阀)。
13.2.2储罐区防火堤内的含油污水管道引出防火堤时,应在堤外采取防止泄漏的易燃和可燃液体流出罐区的切断措施。
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二)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3.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
(4)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
七、《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定》(SH3136-2003)
6.1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
八、《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
5.5要求的:大于等于10000立方的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器并与进料管道控制阀连锁,在储罐内液位达到设定值时应能自动关闭进料管道控制阀;
九、《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 3053-2015)
3.1.2安全附件 safety facility
储罐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设置在储罐上的安全阀/呼吸阀、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连锁装置、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阻火器、SCZ50-A阻火透气帽等。
6.13切断阀
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罐体处应设一个总切断阀。对大型储罐,应采用带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执行机构的阀门。当执行机构为电动型时,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应做防火保护。
切断阀应具有自动关闭和手动关闭功能,手动关闭包括遥控手动关闭和现场手动关闭。
12.1?安全附件的通用要求
安全附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c)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安全附件,应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
f)固定顶储罐若罐顶与罐壁连接处不满足GB 50341的弱顶连接条件,且所设置的呼吸阀不能满足紧急状态下的通气要求时,还应设置紧急通气装置。
12.2.2??液位限制附件
可燃液体储罐,应按规范的要求和操作需要设置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装置、高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将报警及液位显示信息传至控制室。频繁操作的储罐宜设自动联锁紧急切断装置。
大型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并采取高高液位报警联锁紧急切断装置的措施,在防火堤外及控制室操作站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当储罐发生液位高高报警或火灾时,能够遥控或就地手动关闭进料切断阀,在切断阀关闭后,应自动联锁停止进料泵。
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办〔2017〕17号)
(一)、严格行政许可,强化源头管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把人员素质、安全管理能力、装备水平等作为相关企业安全准入的必要条件。
(二)、是有关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必须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必须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通过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十一、关于印发《罐区隐患整改攻坚战指导意见》的通知(集团工单安风〔2016〕39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工作表单
四、低低液位联锁、高高液位联锁
1.容积大于100m3储罐均应设置液位高、高高、低、低低的液位连续测量远传仪表元件,但高高、低低液位是否联锁切断进出料阀或停泵,需要考虑联锁后造成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凡属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均应设置高高液位联锁关闭进料阀,并应核实进罐管道及其相关管道的设计压力是否满足苛刻工况(如泵的关死点扬程等)的要求和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2)当某种物料的一座储罐高高液位联锁关闭了进料阀,为了不影响上游装置(设施)的正常生产,应报警并快速开启另一座储罐的进料阀。
(3)当储罐的低低液位设置自动联锁停泵,会对下游装置或站场造成停工再启动等重大影响的储罐(如装置原料罐及中间原料罐、输油首站储罐),其液位低低时宜采取二次报警,联锁关闭出料阀,报警切换打开另一座储罐的出料阀。
(4)当储罐的低低液位设置自动联锁停泵,不会对下游操作(装车、装船)造成停工再启动等重大影响的储罐(如炼化企业成品储罐、成品油库储罐),其液位低低时可采取联锁关闭出料阀或联锁停泵。
2.对属于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除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外,还应对低低液位和高高液位设置相应的报警及联动保护措施。需设置独立SIS系统的储罐,其进出口管道上的罐根阀(紧急切断阀)要采取防火措施,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并采取防火措施,储罐高高液位、发生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时用SIS系统联锁切断进料;不需设置独立SIS系统的储罐,其进出口管道上的罐根阀宜采用控制阀,并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储罐高高液位、发生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可通过基本过程控制系统联锁切断进料。
十二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液化烃球罐区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石化安)〔2010〕635号
2 术语
2.2 紧急切断阀
安装在球罐进出口管道上、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能够快速紧密关闭(TSO)的阀门,紧急切断阀的允许泄漏量等级应达到ANSI B16.104(FCI 70-2)CLASS V级或以上级。该阀门应具有热动、手动及遥控手动(带手柄的遥控)关闭的功能。
2.3 关闭时间
紧急切断阀靠液压、气压或电信号关闭时,由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或操作者发出关闭信号开始至液流*关断为止所经历的时间,以秒(s)表示
3.2.4.5 紧急切断阀
a)液化烃球罐液相进出口处应设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的执行机构可选用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优先选用气动)。当切断阀的执行机构为气动执行机构时应选用单作用气缸执行机构(故障安全性型);如已采用气动双作用气缸执行机构时应配事故空气罐。当执行机构为电动型时,其电源应通过电气UPS供电,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应做防火保护。
b)紧急切断阀应与工艺控制阀相区别。其密封结构应采用耐火结构并符合ANSI/API STD607标准;允许泄漏量应符合ANSI B16.104(FCI 70-2)CLASS V级或以上级。
c)液化烃球罐区防火堤外及控制室操作站(硬开关或软开关)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当球罐液位高高报警或发生火灾时,操作员能够遥控或就地手动关闭紧急切断阀,在紧急切断阀关闭后,自动联锁停止进料泵。紧急切断阀的关闭时间按下表:
紧急切断阀的*关闭时间
公称尺寸DN(mm) | *关闭时间(s) |
≤50 | ≤5 |
65~350 | ≤10 |
d)紧急切断阀应能保证在易熔元件自动切断装置温度达到75±5℃时自动关闭。例如上海永龙阀门厂在氨站,储罐,加气站应用的液氨紧急切断阀,氨用紧急切断阀,氨气紧急切断阀,气动紧急切断阀,液动紧急切断阀的驱动活塞就有设置75±5℃易熔元件。
e)选用的紧急切断阀应为故障安全型(常闭式切断阀)。
十三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识别指导意见》的通知(集团工单安风〔201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