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质量标准》新规 5月1日开始实施
时间:2024-08-18 阅读:13
中国水资源总量的三分之一是地下水,但是相关数据统计,我国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约60%污染严重。其中,地下水氮污染和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有机物污染开始凸显,地下水污染呈现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的发展趋势,而产生污染的原因主要是被污染的地表水侵入到地下含水层引起的。相对于地表水来说,地下水的质量监测隐蔽性更强,采样也更加困难。
为了应对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危机,2017年,国家就已经完成了16个重点监测区、1个地下水监测中心、7个流域监测中心、63个省级监测中心和20401个地下水监测站点的建设,并且形成一个集地下水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分析及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国家地下水信息中心,可以实现对全国地下水的动态有效监控,为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地面沉降防控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同时,面对地下水监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2017年10月份组织修订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该标准自2018年5月1日实施。
对于地下水监测企业来说,需要注意的是相比于旧版的《地下水质量标准》来说,新版质量标准也有了不小的变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将地下水质量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并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做了进一步细分,规定了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及限值、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和地下水质量评价等内容,适用于地下水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管理。
具体来说,新标准增加了指标数量,水质指标由39项增加至93项,共增加了54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47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由17项增至20项,增加了铝、硫化物和纳三项指标。同时调整了20项指标分类限值,直接采用了19项指标分类限值;减少了综合评价规定,使新标准有了更广泛的适应性。
此外,在新版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中提到的水质监测分析仪器主要有原子吸收光谱仪(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紫外分光光度计(UV)、气相色谱仪(GC)、液相色谱仪(LC)、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和液相色谱质谱仪(LC-MS)等。
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地下水监测企业要注意发布的相关政策和招标公告,抓住机遇,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