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府新能源项目,配储成关键,还有补贴可以拿!
时间:2023-07-13 阅读:26
6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表明,2021年以后的新能源项目,若不配置储能设施,将不能上网,也就是说电网不能调度及收购其电力电量。
《实施意见》文件中对配储进行鼓励,已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功率的1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同一调度区域内,优先消纳储能配置比高、时长长的新能源项目电力电量。
《实施意见》中还提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于新能源项目配建非独立储能和用户侧的非独立储能规模在 1000 千瓦时以上的储能项目,投入使用并通过核查验收后,省财政在下一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2023年、2024 年、2025 年奖励标准分别为140 元/千瓦时、120元/千瓦时、100 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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