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乐清市宏盛电器厂煤安认证顺利颁发
时间:2011-07-04 阅读:1061
矿用隔爆型荧光灯DGS20/127Y(T)
矿用隔爆型荧光灯(原名称:矿用隔爆型节能荧光灯)DGS18/127Y(T)
矿用隔爆型荧光灯(原名称:矿用隔爆型节能荧光灯)DGS24/127Y(T)
矿用隔爆型荧光灯(原名称:矿用隔爆型节能荧光灯)DGS36/127Y(T)
矿用隔爆型荧光灯(原名称:矿用隔爆型节能荧光灯)DGS55/127Y(T)
矿用隔爆型白炽灯DGS60/127B(T)
近年来,国家对煤炭设备煤安证准入制度要求极其严格、规范,对厂家的设备生产能力、资源构成、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均做出了明文规定。尤其是zui近几年来,在煤矿产品销售市场似乎形成了一条“明文规定”,那就是只有煤安证认证的产品才有销售市场。为此,本公司领导、销售部门高度重视,在结合厂产品虽然质量好,有订货需求,但煤安证覆盖不全,直接影响到产品销售的实际,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力保煤安证顺利取证。
为使取证工作有序快速地进行,该厂及时召开专题会,并组织人员集中学习,让各部门、责任单位认识到取得煤安证的重要性。此外,安排销售公司牵头负责,派专人去北京进行现场协调、沟通、请教。在取证过程中,及时根据检测人员提出的要求掌握技术资料的缺项,加以整改完善,迅速达到评审人员的要求。现公司销售的矿用灯具产品已经全部具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证在中国煤矿安全技术体系中,对矿用设备进行认证,应是确保煤矿安全的重要一环。人们逐渐认识到,对矿用设备进行认证对煤矿带来的好处。国家经贸委和煤矿*发布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及《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等文件。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确定了产品管理的范围及具体的安全标志管理的细则,是安全标志管理方面较全的一个方法。上述措施确保了设备在井下的安全使用。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该委员会指导国家*和国家煤矿*的工作。国家煤矿*和国家煤炭*颁发的煤安技装字[2000]第15号文件决定,国家煤矿*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司负责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及监察工作。该司的职能之一是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监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该司下设安全装备处(安全评审处),具体负责煤矿设备安全认证的管理工作,安全标志工作转由安全科技处管理。
国家煤矿*和国家煤炭*在煤安全安技装字[2000]第15号文件中确定。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在国家煤矿*技术装备保障司的领导下,负责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具体认证工作。该办公室设有综合部、技术部、评审部、质检部、进口产品管理部和管理部。
国家煤矿*于2001年3月22日颁布煤安监技装字[200l]第322号文件,即《关于煤矿矿用产品监测检验机构*范围的通知》,该通知决定,国家煤矿**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4个单位开展煤矿矿用产品监测检验工作。各监测检验机构暂按附件所列的*范围开展工作,待国家局发布煤矿矿用产品监测检验管理办法后再行调整。国家煤矿*2001年11月26日发布的煤安监政法字[2001]第108号文,即《关于发布<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再次确定国家煤矿*认定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机构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审核和颁发工作。
认证机构对终审合格的产品,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其产品和包装上使用由国家煤矿*统一规定的《安全标志标识》;向生产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部门)和国家煤矿*分别备案,由国家煤矿*予以公告。
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有效期,依据产品标准和管理要求,一般为2年到5年。认证机构对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的评审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