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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厂专用除尘器的安装及其调试标准
1、钢铁厂专用除尘器本体及零部件的现场贮存、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划定。
2、除尘工程安装包括:除尘器本体、高低压电源及其控制系统的安装,系统相关设备和装置的安装,风管和电、气、水管线的连接;除尘系统保温﹑防腐和防雨等。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技术方案。
3、袋式除尘器安装应符合划定。
钢铁厂专用除尘器的安装规划
1、除尘器本体及零部件的现场贮存、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划定。
2、除尘工程安装包括:除尘器本体、高低压电源及其控制系统的安装,系统相关设备和装置的安装,风管和电、气、水管线的连接;除尘系统保温﹑防腐和防雨等。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技术方案。
3、袋式除尘器安装应符合划定,电除尘器的安装应符合划定。
4、袋式除尘器滤袋安装应放在全部安装工作的后,滤袋装好后,不得在壳体内部和外部再实施焊接和气割等明火功课。
5、电除尘器的壳体四角应分别进行可靠的接地,新建电除尘器的接地电阻应小于或即是2Ω。
6、除尘器的泄压装置应确保泄压功能。气路系统要保证密封,气动元件动作应灵活、正确。各运动部件应安装牢固,运行可靠。
7、除尘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清理除尘器、含尘气体管道及压缩空气管路内部的杂物、封闭各检验门。
8、控制柜/箱的安装要求如下:
a)控制柜/箱的安装应和水平面保持垂直,倾斜度小于5%;
b)避免强电、磁场及剧烈振动场合;
c)控制柜/箱体需可靠接地;
d)室内安装应留意透风、散热,室外安装应有防尘、防雨、防晒等措施。
9、除尘系统调试
10、除尘系统调试分单机试车、与工艺设备空载联合试运行和带料试运行三阶段。前一阶段试车合格后进行下一阶段试车。
11、单机试车应解决转向、润滑、温升、振动等题目,连续运行时间不低于2h。单机试车时,应记实每个设备(装置)的试车过程。
12、除尘系统与工艺设备空载联合试运行应在该系统设备全部通过单机试车后进行,要求如下:
a)试运行之前需清理安装现场,清系统内杂物,吊挂“警示牌”,做好防范;
b)各运动部件加注划定的润滑油(脂),滚动灵活;
c)确认供电、供水、供气正常,仪表指示准确;
d)电除尘器应首先对所有绝缘材料加热,确认对其能进行温度控制;
e)电除尘器的升压试验应执行JB6407尺度及随机提供的安装仿单,只有当一个电场(或电源)升压正常并不乱后,才可以进行另一个电场(或电源)的升压试验,此时前一个电场不应封闭;全部电场升压完成后,应启动全部振打装置,在全部振打装置运行的情况下,电场的二次电压和电流应没有变化;电场升压过程记实表的格局可参照附录A,并据升压记实绘制伏安特性曲线存档;
f)分别按手动和自动的方式依启动顺序启动各设备,检修系统设备的联锁关系;
g)工艺设备空载联合试运行时间应为4~8h。
13、袋式除尘器系统带料试运行应在工艺设备空载联合试运行完成后进行,要求如下:
a)与除尘系统相关的水、电、气,物料输送及检测等配套举措措施已经启动且工作正常;
b)在大于额定风量80%前提下,连续试验时间在72h以上;
c)观察并记实各丈量仪表的显示数据及各运动部件的运行状况,各项技术指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d)用于高温烟气的袋式除尘器在带料试运行过程中,应设置不同的温度限值,验证自控系统的可靠性;
e)焦炉装煤车袋式除尘器在负载运行前,应先启动预喷涂系统,使滤袋附上粉料层,并消除壳体内部的堆积平面;
14、电除尘系统带料试运行应在工艺设备空载联合试运行完成后进行,要求如下:
a)投运前需先经烟气加热,使壳体及内部构件的温度超过烟气露点温度30℃以上或至少加热8h以后方可向电场供电;
b)电场供电后应逐点升压,直至能达到的高工作电压和电流;
15、湿式除尘系统带料试运行应在工艺设备空载联合试运行完成后进行,要求如下:
排水系统管路及设备无阻,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