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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简介
我司生产的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属新型环保消防产品,使用S型气溶胶发生剂,各项技术指标均通过了我国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是哈龙灭火装置的理想替代产品之一。
2、工作原理及特点
工作原理:当接收到火灾报警气体控制器(盘)的启动信号后,装置内的气溶胶发生剂被激活,迅速产生灭火气体(气溶胶),气体从装置喷口喷出,*淹没防护区,达到灭火目的。
灭火机理:以中断燃烧链式反应的化学灭火为主,也有一定的窒息作用。
主要特点:药剂在常压状态贮存,安全性能高;无须敷设管网,安装维修简便;不损耗大气臭氧层,属绿色环保产品。
3、主要用途及适应范围
1.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主要应用于通讯、邮电、冶金、电力、金融等行业的消防灭火;适用于在相对封闭条件下扑救下列火灾:
a)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等场所的电气火灾;
b)生产、使用或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动物油、植物油等各种丙类可燃液体场所的火灾;
c)生产、使用或贮存可燃固体物质场所的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
d)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不能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a)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如硝酸纤维、等)和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联氨、某些金属过氧化物);
b)活泼金属(如钾、钠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强氧化剂(如氧化氮、氟等)和能自燃的物质(如磷等);
c)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4、安全警告
1.用户单位应在以下部位设置明显的警告告示牌,告示牌用语建议如下:
a)防护区内:警告!这是S型热气溶胶气体灭火保护区,听到现场警报后,人员应立即撤出;
b)在紧急启动按钮部位:警告!紧急启动时应确认防护区内无人。
c)防护区外:本防护区为气溶胶气体灭火保护区。
2.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如果在有人工作的场所使用,要求喷放延时,人员必须在延时时间内撤出;
3.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均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执行。
4.灭火剂喷放后,会形成固态微粒在空气中的悬浮体系(气溶胶),金属盐类、金属氧化物等主要灭火成份均以固态微粒形式存在,较长时间后会沉淀并粘附在物体表面。气溶胶喷放后,应及时清洁设备,防止对设备的污染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