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不是越炫目越好
时间:2021-07-24 阅读:47
舞台灯光不是越炫目越好
在舞台灯光创作中,内心情感起着重要作用。当设计师在次看到戏剧文本、听到台词和音乐的时候,会产生自己的"感受",如热情、希望、死亡等,设计师要将这种感受传达给观众。但感受必须建立在充足的阅读与补充知识的基础上,才不至于造成表达手段的机械、空洞与无力。
不得不说,目前国内一些剧目为了追求震撼人心的舞台效果,把舞台灯光做得太过炫目,色彩过于丰富,造成的光污染不仅影响了视觉、淹没了剧情,还造成了浪费。其实,即使是同一个色调的灯光也能表达多种含义、产生不同的视觉情感、使人联想到不同的象征意义。就像红色的灯光既可以表现热情与喜庆,也可以表现与死亡。如舞剧《恰同学少年》中,工人、群众、学生纷纷走上街头,军阀强行镇压,枪声扫射,红光闪动,这里的红色就是枪声,代表着死亡;当舞者开始苏醒,舞台后方台底红色的灯光如初升的太阳喷薄而出,这红色就是希望之光;当歌响起,圆明园虽仍满目疮痍,但的烈士们却纷纷重新站立起来,从他们脚下迸射出摄人心魄的橙红色灯光,这红色就是信仰、是革命的象征。类似的简约手法不仅使舞台看起来干净、纯粹,也更加突出了演员的表演、渲染了剧情。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部舞剧中,音乐在很大程度上是灯光情感表现和节奏变化的重要依据。因此,设计师必须牢牢把握舞台灯光与音乐的关系。首先,在创作中要反复研究音乐本体,如对音乐表情标记的熟悉和运用,能让灯光控制更加准确、到位。其次,音乐往往掌握着剧情的速度,影响着剧中人物的情绪,因此,灯光必须紧跟音乐的情感曲线,随其变化而变化。例如当剧中音乐是交响乐《命运》时,设计师应紧跟音乐,调制出色彩浓烈、极速变化的灯光;而当钢琴曲《致爱丽丝》响起时,灯光师应运用色彩单纯、缓慢转换的灯光……当音乐之情、表演之情、灯光之情水乳交融之时,丰满的戏剧艺术魅力便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