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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
技术特点:
不停车收费技术特别适于在高速公路或交通繁忙的桥隧环境下采用。在传统采用车道隔离措施下的不停车收费系统通常称为单车道不停车收费系统,在无车道隔离情况下的自由交通流下的不停车收费系统通常称为自由流不停车收费系统。实施不停车收费,可以允许车辆高速通过(几十公里以至 100 多公里),故可大大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公路收费走向电子化,可降低收费管理的成本,有利于提高车辆的营运效益;同时也可以大大降低收费口的噪声水平和废气排放。由于通行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所以,可以缩小收费站的规模,节约基建费用和管理费用。另外,不停车收费系统对于城市来说,就不仅仅是一项*的收费技术,它还是一种通过经济杠杆进行交通流调节的切实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对于交通繁忙的大桥、隧道 , 不停车收费系统可以避免月票制度和人工收费的众多弱点,有效提高这些市政设施的资金回收能力。
深圳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
四部实施:
为保障全国ETC联网工作的推行,*成立由分管部牵头的小组,负责指导全国ETC联网工作;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由主要牵头的小组。
联网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实施,*阶段为2014年6月底前,由*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简称部路网中心)会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成立管委会。由部路网中心牵头制定完成全国ETC联网技术实施方案。启动全国ETC联网结算中心系统建设。各省(区、市)制定完成本地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2014年12月底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陕西ETC联网开通。全国ETC门户开通运行。
第三阶段为2015年9月底前,尚未实现ETC联网的其他省(区、市)联网开通。
第四阶段为2015年12月底前,制定全国ETC联网运营与服务评价体系,对全国ETC联网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制定下一阶段ETC发展规划。
产品功能:
收费功能:系统支持临时车多种收费功能;
打折收费:针对特定用户可以进行打折收费,或者免收停车场费;
自动取卡:临时车自动取卡,系统自动计费;
自动收卡:根据项目要求可以增加自动回收卡片功能;
图象对比:用户刷卡出入时,系统自动抓拍图片核对车辆信息;
语音功能:系统根据显示内容,自动播报提醒用户;
潜回功能:防止同一张卡多次进出;
防 砸 车:高灵敏度车辆检测器,车辆触发地感后,闸杆自动抬起;
脱机工作:本系统具有脱机收费、脱机*等功能;
防雷功能:系统电子部分均具有高效防雷击器件,户外使用安全稳定;
防盗功能:固定用户可使用双片卡,使用时双卡验证,有效防止车辆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