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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电缆-CEFR/SA电缆 3*6+1*4
使用特性
1、额定电压U0/U为0.6/1kV及以下电力系统。电缆导体长期允许zui高工作温度为:
乙丙绝缘船用电力电缆为90℃
交联聚乙烯绝缘船用电力电缆为90℃
聚氯乙烯绝缘船用电力电缆70℃
天然—丁苯绝缘船用电力电缆65℃
2、短路时(zui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zui高温度不超过:
乙丙绝缘船用电力电缆为250℃
交联聚乙烯绝缘船用电力电缆为250℃
聚氯乙烯绝缘船用电力电缆150℃
天然—丁苯绝缘船用电力电缆150℃
3、交联聚乙烯绝缘与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的敷设温度应不低于0℃,其zui小弯曲半径单芯电缆为20D,多芯电缆为15D(D为电缆外径)。乙丙绝缘、天然—丁苯绝缘船用电缆的敷设温度应不低于0℃,其zui小弯曲半径单芯电缆为10D,多芯电缆为6D(D为电缆外径)。
船用电缆-CEFR/SA电缆 3*6+1*4
本产品可以根据用户需要采用乙丙绝缘、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绝缘、天然—丁苯绝缘生产船用电力电缆。主要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各种水上建筑物的动力、照明和一般控制装置之用。
本产品适用额定电压U0/U为0.6/1kV及以下的电力系统。
1:导体(镀锡铜丝)
2:云母带(耐火层)
3:绝缘(乙丙/聚/交联聚乙烯/天然丁苯)
CEFR/DA 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船用电力软电缆,DA型,连接移动电器用。
五、技术要求
1、应能经受单程30000次曲线试验。
2、电缆应能经受交流电压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击穿。
3、电缆线芯结构,绝缘电阻,绝缘和护套厚度及重量应符合GB9331.2-88的规定 。
六、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三芯及以下和导体截面不大于2.5平方,应不小于150米,其他电缆100米。
2、允许长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的10%。
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电缆交货。
4、长度误差应不超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