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火电调峰优势 消纳更多清洁能源
时间:2019-10-12 阅读:441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致力于推动能源转型变革,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目前,我国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亿千瓦、1.3亿千瓦、4300万千瓦,均居世界位,可再生能源总发电量也位居世界。
风电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的弃风弃光问题也日益凸显。国家*电力司司长韩水强调了我国火电灵活性提升工作的重要性:“为满足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需要,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国家*将实施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专项工程,其中提升火电运行灵活性是工作重点之一。”今年1月,国家*同意电规总院牵*建火电灵活性提升协作平台。
电规总院院长谢秋野认为:“为保证民生供热需求,‘三北’地区热电联产还将持续增加,加上调峰电源建设条件较差,‘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纳形势更为严峻。作为‘三北’地区主力电源的火电,通过灵活性改造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是直接有效的措施之一。”
基于我国煤电大国的国情以及对中远期可再生能源发展情景的展望,国家*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也认为,提升火电灵活性工作对促进煤电和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有关键作用,可推动能源发展向低碳、环保、绿色转型。
加强统筹 综合施策
目前,我国火电仍实行*电价上网体制。根据*近期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将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开展提升灵活性改造,有利于火电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形势,更好地具备参与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基本条件。
提升火电灵活性包括提升运行灵活性和提升燃料灵活性。提升运行灵活性是指提高煤电机组的调峰幅度、爬坡能力以及启停速度。而提升燃料灵活性是指利用已有的煤电设备,掺烧或者混烧秸秆、木屑等生物质,实现生物质燃料的清洁利用,减少大气污染。为解决我国目前比例下的风电消纳问题,提高煤电机组的调峰幅度一定时期内将是提升火电灵活性的阶段重点工作。
如何尽快推动火电灵活性技术提升,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谢秋野认为,应该加强统筹,综合施策,“一方面,我国具备提升火电灵活性的基础条件,但缺乏实际改造和运行经验,丹麦、德国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另一方面,火电灵活性调峰等成本迫切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