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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筒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1-04-07      阅读:646

  防爆手电筒电池一般情况下,放电温度在-20℃~65℃;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低温电池和耐高温电池。 电池组在出厂前一般经过放电处理,以防止运输途中由于震荡或其它原因造成短路,通常新电池不带电或只含20%左右的电量。新电池或长期未使用的电池由于活性物质可能未能*激活,使用前一般需经过两三个循环的小电流(0.1C)充放电处理,才能达到标称容量。长期不使用的电池应采用荷电状态储藏,一般可预充50%~%的电量后储藏,每隔三个月建议对电池充电一次,以恢复到饱和容量。
 
  注意事项:
 
  1.请使用配套充电器,长时间不用时请每隔两个月充电一次。
 
  2.携带或运输时,将开关置于关闭位置,确保在运输途中开关不会误动;严禁随意拆卸灯具的结构件,尤其是密封结构件。
 
  3.严禁摔打、拆卸或投入火中,使用时充电孔橡胶塞塞入孔中。
 
  4.请使用眼镜布沾酒精或抹机水擦拭灯头玻璃。
 
  5.灯光较强,请勿正对人眼照射,以免灼伤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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