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胀式救生衣指示及资料
时间:2011-08-04 阅读:1364
4.1气胀式救生衣须以不能去掉的方式标示以下各项─
.1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以及救生衣名称(如有的话);
.2识别制造日期的设施;
.3在前面有“PERSONOF32KILOGRAMSORMORE”字样,字母大小不得少于12毫米;
.4(此分节并不使用);及
.5如属可以反面穿上的救生衣,则在救生衣前部双面有“FRONT”字样,字母大小不得少于12毫米。如属只可单面穿上的救生衣,则上述标示须在救生衣前部的外面。
5.指示及资料
规定须包括在附表12第I部所指明的训练手册及(如适用的话)附表12第II部所指明的船上保养指示内的指示及资料,均须以适合包括在该等训练手册及船上保养指示内的形式载明。指示及资料须以清楚而扼要的形式用英文写成,并须包括以下各项─
.1救生衣及附装件的描述;
.2救生衣的穿上;
.3操作;
.4包装;
.5任何保养规定;
.6维修规定;
.7气缸的类型及注气后的重量;及
.8气缸的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