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翎翔余压监控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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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次一、技术方案论证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作为防烟楼梯间与前室(合用前室)的重要防烟设施正在被国内外各种建筑项目广泛使用。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压力应按以下顺序排列:楼梯间压力>前室压力>走廊或室内压力。规范要求火灾启动机械加压送风时楼梯间与走廊压差控制在40~50Pa之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廊之间的压差控制在25~30Pa之间。
楼梯间与走廊压差之所以要大于前室与走廊压差并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主要是因为火灾时既要有一定的压差阻止烟气扩散,又不能过大造成前室和楼梯间的门难以打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应条文规定如下:
8.5.1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难走廊的前室、避难层(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的有关规定:
8.3.1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8.3.1.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7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8.3.7.1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
8.3.7.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
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对防烟楼梯间及电梯前室余压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3.4.4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满足走廊至前室至楼梯间的压力呈递增分布,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
2.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3.当系统余压值超过大允许压力差时应采取泄压措施。大允许压力差应由本规范第3.4.9条计算确定。
5.1.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宜设有测压装置及风压调节措施。
建设部2007年9月1日颁布的《建筑防排烟及暖通空调防火设计》图集中有*方案,结合设计标准对原方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疏散通道余压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