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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管防雷器测试仪/电源避雷器巡检测试性能特点:
● 具有高压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具有高压自泄放回路。
● 128*64点阵液晶屏显示,具有操作提示,方便使用。
● 智能MCU内核控制,一键测试即可得出测试结果区别于国内某些产品测试过程复杂,繁琐。
采用12.6V/2AH大容量锂电池、采用带背光的点阵式液晶屏显示,可以显示测试
时间和测试环境温度、电池电量等信息。在阳光直射的环境和光照不足的黑暗环
境也能方便测试。
具有数据存储功能,能存储300组测试数据。
一键式测量,智能化测试,减少繁琐的按键功能。
放电管防雷器测试仪/电源避雷器巡检测试技术指标
2.1 主要指标
压敏电阻: | |
测量范围: | U1mA:0-1700V |
I0.75U1mA:0-200uA | |
放电管: | |
测量范围: | 点火电压:10-1700V |
基本误差: | ≤±(2%+2d) |
电压上升速率: | 100V/s |
其它指标:
● 绝缘电阻: 500V ≥20MΩ
● 耐压: AC 1.5kV 50Hz 1min
● 工作温度和湿度: -10℃ ~ +50℃ ≤85%RH
● 贮存温度和湿度: -15℃ ~ +55℃ ≤90%RH
● 外形尺寸: 236mm(L)×135mm(W)×50mm(D)
● 重量: ≈1kg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