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经销商厂商性质
济南市所在地
二、产品特点
配有触摸屏,菜单式操作,进行不同的配置可实现 VOCs 组份浓度,甲烷/非甲烷总烃浓度及治理前后对比分析;
采用气相色谱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标准,分析周期短,测量准确;
系统可实现零点和量程自动校验功能(切换标气方式);
采样探头至分析仪表的流路采用全程 125 度伴热,没有任何的冷点;
样品无吸附,无堵塞现象;整个流路和部件材料适用高温、焦油、高压、高腐蚀等多种混合组份的恶劣工况,防止堵塞和腐蚀。微电脑和系统控制软件,序列运行全自动监测分析环境空气中 C2-C12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系统具有运行和报警、连锁并实现反吹、标定等功能,保证统长时间运行,同时拥有自诊断功能,减少了维护工作量和成本。
三、产品参数
烟气温度限制 (*低/*高) : 0-300(可订制)
采样方式:高温抽取
设备对振动的要求: 无明显振动
整个系统压缩空气要求:0.5Mpa 以上,无油无水
*大耗气量: 2.2m3/h
平均耗气量: 0.45m3/h*大气流量 (L/min):2
平均气流量 (L/min):1.5
尺寸:600 mm×900 mm×2000 mm
伴热管线温度:120ºC~200ºC
探头伴热温度:120ºC~200ºC
防护等级:机柜 IP65
供电:220VAC±10%,>5000W
环境温度: (5~35) ℃
环境湿度:(20%~90%) RH
对外输出:RS232,RS485
标准气体: 8L,钢瓶
重量:约 150kg
四、排污环节
橡胶制品制造生产废气主要产生于下列工艺过程或生产装置:炼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纤维织物浸胶、烘干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压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树脂、溶剂及其他VOCs在配料、存放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五、减排措施
(1)黄色预警期间:使用溶剂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的企业炼胶、压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2)橙色预警期间: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的企业炼胶、压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使用溶剂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的企业炼胶、压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3)红色预警期间:橡胶制品企业炼胶、压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六、核查方法
(1)电量分析:从电网公司调取企业用电量情况,分析历史预警期间电量变化,比对采取减排措施期间的用电量是否有明显下降趋势。
(2)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塑炼、混炼、热炼、搅拌/涂胶、硫化等生产设施的停产情况。
(3)台账核查:重点核查塑炼、混炼、热炼、搅拌/涂胶、硫化工序主要生产设施开停机记录表或员工工作签到表;核查原料用量、原料库存量、使用记录;核查治理设施的开停机记录表;若有在线监测设施的,核查在线监测数据。
(4)运输核查:调取厂区大门视频监控记录,比对预警前后厂区重型载货汽车运输频次,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抽查运行车辆,核查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lm
橡胶制品制造voc在线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