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火灾防爆事故预防
时间:2016-04-06 阅读:662
粉尘火灾防爆事故预防
1.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仓库。
2.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3.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4.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5.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6.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7.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8.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9.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0.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1.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