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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售后服务承诺

时间:2015-06-11      阅读:1963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售后服务承诺:
  
  1、我公司生产的产品,质保期为自出厂之日起一年(人为因素和不可抗拒力除外)。
  
  2、保修期内的产品可应客户要求,返厂免费为客户进行一次气体标定和维护,我公司不承担产品往返运费。
  
  3、超出质保期的产品,甲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4、公司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专业服务,公司在接到客户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反应,2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
  
  5、一般情况下传感器的正常使用寿命为:催化燃烧式传感器为2年,电化学式传感器为1年。
  
  传感器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工作环境有直接的关系,使用环境不同,传感器的寿命会发生变化。
  
  6、为确保产品性能的可靠性,我们建议用户,在使用期限内,定期对产品进行维护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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