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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可燃性试验炉怎样使用?

时间:2020-11-06      阅读:327

 KS-8626D建材可燃性试验炉是判定在规定的条件下,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的试验方法,是根据国家标准GB8626规定的技术参数而研制的。该试验炉是在正常的燃烧环境中,用小火焰直接冲击垂直放置的试样以测定建筑制品可燃性。建材可燃性试验炉利用德国 Kleinbrenner(克莱因勃伦纳)原理,在垂直方向小火焰直接冲击下,测定B级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判断建筑材料及其制品是否具有可燃性试验方法。主要用于挤塑板、模塑板、聚苯板、聚氨酯、酚醛板等保温材料的阻燃等级B1、B2级评定。建材可燃性试验炉造型讲究,耐烟气腐蚀,控制部分与试验部分分开控制,自动化程度高,关键元器件采用进口件,数显时间,火焰温度及试验程序自动控制,使用方便,稳定可靠。

一、功能特点

1.符合人机工程学的操作设计;

2.1.5mm不锈钢烤漆喷涂冷板箱体;

3.设备配备超大豪华钢化玻璃试验观察窗;

4.2种不同规格镀镍样品夹

5.自主修改手持式点火器,耐久燃烧;

6.火焰高度通过调节阀进行调节;

7.两个U型不锈钢框架构成,宽15mm,厚5.0mm;

8.点火源可为垂直或45度;

9.火焰测量装置;

10.试样架可以上下及左右进行移动;

11.配备两种不锈钢试样夹。

12.火焰测量标尺;

13.自动化程度高,实验数据精准、易操作;

14.燃烧箱特点:采用大箱套小箱的方式,试验风速、火焰高度及试样位置均可控制

15.箱体烟道流速为0.7m/s,用风速仪测量,精度±0.1m/s.

二、技术参数

1. 环境温度:15℃~25℃;

2. 相对湿度:≤85%;

3. 施焰时间:0 ~99分 99 秒可设定

4. 持燃时间:0 ~99分 99 秒可设定

5. 燃烧器倾角:45°

6. 火焰高度:20±2mm;

7. 火焰测量工具:20mm±0.1mm

8. 供电电压和功率:220V 50HZ 100W;

9.可燃气源:纯度95%以上的丙烷(客户自备)。

10.高压电子点火系统伺服电机控制,自动点火、复位;

适用标准: ISO11925-2:2002 E《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设计标准: GB/T《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三、试验操作步骤

1、 试样的准备:

试样的形状和大小:标准试样尺寸为250mm+0/-1mm,宽90mm+0/-1mm。

2、 取样:名义厚度不超过60mm的试样应按其实际厚度进行试验。名义厚度大于60mm的试样,应从其背火面将厚度削减至60mm,按60mm厚度进行试验。若需要采用这种方式削减试样尺寸,该切削面不应作为受火面。对于通常生产尺寸小于试样尺寸的制品,应制作适当尺寸的试样专门用于试验。取样方法及数量如下:

a) 对于每种点火方式,至少应测试6块具有代表性的制品试样,并应分别在试样的纵向和横向上切制3块试样。

b) 若试验用的制品厚度不对称,在实际应用中两个表面均可能受火,则应对试样的两个表面分别进行试验。

c) 若制品的几个表面区域明显不同,但每个表面区域均符合以下规定的表面特性,则应再附加一组试验来评估该制品。

制品应具有以下某一个特征:

i. 平整受火面;

ii. 如果制品表面不规则,但整个受火面均匀体现这种不规则特性,只要满足以下规定要求,可视为平整受火面:

1) 在250mmX250mm的代表区域表面上,至少应有50%的表面与受火面高点所处平面的垂直距离不超过6mm;

2) 对于有缝隙、裂缝或孔洞的表面,缝隙、裂纹或孔洞的宽度不应该超过6.5mm,且深度不应超过10mm,其表面积也不应超过受火面250mmX250mm代表区域的30%。

d) 如果制品在安装过程中四周封边,但仍可以在未加边缘保护的情况下使用,应对封边的试样和未封边的试样分别试验。

3、 基材

若制品在终应用条件下是安装在基材上,则试样应能代表终应用状况。且应根据EN13238选取基材。

4、 状态调节

试样和滤纸应根据EN13238进行状态调节。

5、 试验准备

a) 在只点燃燃烧器和打开抽风罩的条件下,控制箱体烟道内的空气流速为(0.7±0.1)m/s;

b) 将6个试样从状态调节室中取出,并在30min内完成试验。若有必要,也可将试样从状态调节室取出,放置于密闭箱体中的试验装置内;

c) 将试样置于试样夹中,这样试样的两个边缘和上端边缘被试样夹封闭,受火端距离试样夹底端30mm(如下图)

 

 d) 按面板上的开始试验按钮,燃烧器会自动移动到右侧,这时关闭设备电源,将燃烧器角度调整至45°角,使用边缘点火和表面点火的定位器,调节挂杆16上的定位圈使左右位置对准,若上下位置需要调整时,可按下停止按钮5不放打开电源,扭动上行/下行开关13来确认燃烧器与试样的距离(如下图);

 

 e) 在试样下方的铝箔收集盘内放两张滤纸,这一操作应在试验前的3min内完成。

6、试验步骤

1)连接气源后打开气源阀门,按下面板上的点火按钮,设备自动打火点燃位于垂直方向的燃烧器,待火焰稳定。

2)调节火焰调节14,并用火焰量规测量火焰高度,火焰高度应为(20±1)mm。为保证试验准确,在每次对试样点火前应测量火焰高度。

3)将燃烧器角度调整至45°角,按下开始测试按钮,燃烧器自动打火并开始向右移动,当到达试验准备中设定的位置时,设备自动启动施焰时间。

4)计时到达施焰时间,燃烧器自动熄火退回,此时自动启动持焰时间计时。

5)当试样余焰熄灭或余焰高点到达的标线时,按下暂停按钮,持焰时间停止计时。

6)按下控制面板上的复位按钮,试验数据将全部清零,可准备下一试样试验。

 7、注意事项

测试时尽可能使用非导电的阻燃材质的工作桌或工作台。如果有高压测试与本仪器一起执行时,必须标明“危险! 高压测试进行中,非工作人员请勿靠近”。

测试场所必须随时保持整齐、干净,不得杂乱无章。 不使用之仪器和测试线请放在固定位置,一定要让所有的人员都能立即分出何者为正在测试的对象、待测对象、和已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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