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时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1-12-30 阅读:578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能够准确检测到氢气、甲烷等可燃性气体的浓度,从而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概率进行评估,提前发出警报。为了确保报警器的正常使用,需对其展开周期性检定,注意装置检定过程中常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关防控措施,尽量提升检定的准确性与可靠性。那么检定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
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中,最主要的项目就是检查报警器的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如若这一项目不合格,无需展开后续检定项目,即可判定报警器不合格。在数字式报警器中,报警动作值就是报警点设定的数值,但是在报警器工作时,由于数据采集、显示有一定的延后,报警动作值会大于设定值,而报警器所记录的报警动作值,往往是设定值,而非实际检测所得报警动作值,存在示值误差,如若示值误差合格,代表”报警设置误差”合格。不过,部分报警器灵敏度较高,当检测数值达到报警动作值,仪器示值迅速上升,超过这一数值,会增加观测难度,因此应调节为当仪器示值接近报警设定点时,减小流量计的流量,降低示值上升速度,便于读取动作值。
2.响应时间与重复性。
在报警器检定工作中,可同时进行响应时间检定、重复性检定。当将气体标准物质通入报警器后,调整零点,通入浓度为满量程40%的气体标准物质,待示值稳定,第一次读取数值C1,作为重复性检定的数据。随后,停止气体通入,回到零点,再次通入气体标准物质,开启秒表,当报警器示值达到C1的90 %,暂停秒表,记录秒表数值t1,作为响应时间检定的数据。随后,再次继续通气,待报警器示值稳定,记录示值C2,作为重复性检定的数据。复上述操作,反复测量3次,取三组响应时间数据,将t1、t2、 t3记录在响应时间检定数据表上,获取4组稳示值C1、C2、 C3、C4, 记录在重复性检定数据表上。再重复上述操作检定2次,其他计时仪器记录报警器相应时间,并读取稳定示值C5、C6。
3.示值误差检定。
按照报警器说明书,进行预热工作,让传感器及报警器内部电子元件达到最佳测量状态,开始检定示值误差。部分报警器开机后可自动校准,此时应确保实验通风条件良好,不存在干扰性气体,确保仪器顺利地自我校准,确保示值的准确度。
4.漂移。
报警器漂移有正、负两种情况,不过大部分数字式仪器只显示正值,不显示负值,因此无法检测到零负漂移情况。检测零点漂移时,通入零点气体,将数字式仪器示值调至规定的零点漂移的允许值2%FS,指针式仪器示值调整到5%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