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雷电预警预报服务和雷电防护业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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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9次 我国雷电研究经费的投入主要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相应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雷电物理和雷电应用基础方面,雷电防护技术方面的研究投入较少,而且两者的结合也较少。
由于我国雷电监测工作起步晚,目前还没有覆盖全国的雷电监测网,雷电资料积累不足,雷电诊断分析,以及预警预报技术和方法的研发工作很不够,雷电预警预报业务应用平台的建设以及相关应用软件的研发工作也相对滞后,我国基本没有开展雷电预警预报业务。
随着部分省市局域雷电定位网的建立,个别省市按有无雷电发生进行了一些定性发布,所以我国在雷电预警预报方面的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而由于没有成熟的可供预报服务实际使用的业务产品,难以满足目前社会对雷电监测预警预报业务的需求。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各地的防雷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的防雷工作发展很快,各省市、地区、县气象部门均成立了防雷检测专门机构,形成了一支专业雷电检测队伍,在防雷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际经验,为我国防雷减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气象部门作为防雷减灾的管理部门,为了防雷业务的开展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推进我国防雷减灾的水平和能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我国特别是气象部门对雷电基础研究比较薄弱,在防雷事业的发展中明显缺乏科研和技术支撑,技术型较强的业务不能有效开展,如信息系统机房检测、防雷器漏电流检测、雷电风险评估等。同时,防雷业务种类多,涉及多个交叉行业,防雷产品其工作原理和实际效能大多没有进行真实的雷击试验检验,它们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得不到证实,实践运行中也发现许多国内、外产品技术参数夸大化,产品的防雷效果并不理想,从而部门形象受到影响。
为了切实履行防雷行政管理职能,规范雷电防护业务是非常必要的,并通过研究型业务体制的建立,为气象部门雷电防护研究型业务提供科学理论基础,为更可靠、更实用的雷电防护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帮助解决基层单位有关雷电领域各方面的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以及承担基层单位雷电研究和防护高层次技术人员的培训,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雷电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