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电缆敷设要求
时间:2023-02-26 阅读:966
海底电缆敷设要求
海底电缆需要管道的保护,保障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运行。沿海宽阔海域为海底电缆管道两侧各500米,海底电缆管道两侧各100米,海底电缆管道两侧各50米。
海底电缆在使用过程中禁止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砂、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它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海上作业。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在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可以对海底电缆管道采取定期复查、监视和其它保护措施。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进行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铺设施工,对海底电缆管道进行维修、改造、拆除、废弃时,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 海上作业者在从事海上作业前,应当了解作业海区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情况;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海上作业钩住海底电缆管道的,不得擅自将海底电缆管道拖起、拖断或者砍断,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采取相应措施。海上作业者为保护海底电缆管道致使财产遭受损失,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总体来说,海底用电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却保安全,稳定的工作状态才能保障电缆的使用。